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继承人应该如何放弃继承权呢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法定继承人已办理继承房产证,后来又想放弃,如何办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需要姑姑放弃吗
- 法定继承人已办理继承房产证,后来又想放弃,如何办理
- 母子先后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 继承人不到场怎样证明放弃
- 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 放弃遗产证明怎么写
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需要姑姑放弃吗
1、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不需要姑姑放弃继承。因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姑姑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子女继承,姑姑不继承。
2、《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定继承人已办理继承房产证,后来又想放弃,如何办理
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的,部分继承人不能办理房产(遗产)过户。
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他继承人不得将遗产占为已有。
如果没有全部继承人同意,不能确定遗产的归属,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扩展资料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母子先后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当进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不到场怎样证明放弃
我想只有让继承人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然后让律师代为出席这个办法了。当然了,这是可以联络上,并且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如果联系不上,如果达到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宣告失踪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应保留其遗产继承份额(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无上述人员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我看了你的自述。你本身是有姨母姨夫养大的,并且已过继给你的姨父姨母。你也为姨夫养老送终,尽了赡养义务。
你姨丈过世,你亲生母亲把姨母接到她那里,想让姨母把房产继承权过给你的亲生父亲,然后再分别由你们4姐弟继承。这其实已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你的姨母是自由人,她如果愿意将她的财产交给你的母亲,你无权干涉,但你有权监护她是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的。并且财产须把你姨父的遗产分离出来,分配以后才行。并且要进行法律公证,以防你姨母反悔。
不过,只要你的姨母没有精神障碍,一定不会听从你亲生母亲的安排,你与姨母有多年的抚养与赡养情分,况且,以你亲生母亲及你的其他姐妹兄弟的自私,即使他们继承了你姨母的财产,也不会赡养你的姨母。
至于与母亲断绝关系倒不必了,因为你与你的亲生母亲只有血缘关系,这也是割不断的。但母女亲情么,早在你过继给你姨母的时侯,就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您好!
不得不说,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办理继承,尤其是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题主遇到的这种问题,很现实,甚至还有很多继承人移居海外、找不到等情况,更麻烦。就题主两个问题先给出结论,随后说明: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不存在二十年未办理继承手续就不能继承的情况。放弃继承权公证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放弃继承权,是不必须公证的。但适用情况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着办理机构的面签订书面放弃声明。
继承人分散在各地,无法全部到场,在某继承人同意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到场办理。那么,就必须需要有一个可以证明本人主动放弃的凭证。
这个凭证,单从书面资料或者音像视频等角度,不足以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判断这类材料是不是本人书写的(例如,如何证明是放弃人本人书写的)、是不是主动自愿的(即便有视频),而且也不会花时间去审核。他们要的是一个由国家公信力机关出具的证明,这样的话不用担风险。
所以,在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就需要放弃人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公证。
不存在不办理继承、过期就不能继承的问题最简单的逻辑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家族财产,只要家产还在,就没有有效期一说,不能说“过了期,财产就没了”。
题主提到的二十年,其实指的是民事领域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纠纷也属于民事范畴,所以适用于二十年这个期限约束:如果超过二十年没有继承,那么,即便有争议纠纷——没有遗嘱,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不得抗辩。
当然,这个“二十年”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延长的,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再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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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证明怎么写
遗产放弃证明要怎么写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在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