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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夫妻共债共签的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共债共签司法解释
一、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精神,婚姻作为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对方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基于此,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举债用于上述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认定难度都比较大。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什么是共债义务
共债义务主要指的就是共同所欠下的一些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都有义务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有义务。
夫妻单方欠债,可否执行共有房产的一半
按照2018年2月8日,高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是单方面欠债,又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家庭开支,另一方面是不负责的,同样,另一方的财产是不能执行的。
哪些国家将夫妻共同债务定义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债
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等
欠债新规定有哪5种
第一种是超过三年诉讼有效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诉讼期是3年。在三年内,债权人有权借债人讨要债务,对方不肯还钱就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如果超过3年时间,债权人将被视为主动放弃索要债务,即便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第二种是高利贷。如今,社会贷款需求增大,业内出现了不少高利贷公司,利率高达2-3%。也就意味着长期还不上,就会利滚利,最后产生的利息就堪比本金那么高。而在我国对放贷利率有限制,不得超过LPR利率的4倍,超出的部分,借债人是不用承担的,只需要偿还本金和合理贷款利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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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夫妻一方单独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还债义务。很多人会觉得夫妻的收入是共同财产,所以债务也是共同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除非是夫妻一方用于维持家庭生活欠下的债务,可以由夫妻共同签名承担,否则债权方不得要求另一方还贷。
第四种是套路贷。如今市面上有的机构为了骗人借贷,会设下一个又一个套路,自己好赚取高利率回报。常见的有,贷款公司故意将款项放给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后期这些人还不上钱,贷款公司就会哄骗他们向另一家贷款平台借贷,而这样以新债还旧债的情况只会加剧借款人的债务负担。针对这类套路贷,债务人也是可以直接拒绝还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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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是非法机构借款。这些年网络上出现不少P2P网贷平台,发放贷款利率比普通金融机构要高出很多,导致借贷人短期内没有能力偿还。现阶段,政府正在大力整治这些非法贷款机构,欠款人在这些平台借的钱也可以不偿还。
夫妻举债非得“共债共签”吗该怎么理解
如果是大额的借款,一定要做共债共签,不然怎么确定借你的钱是用于个人使用了,还是家庭使用了。如果是个人享乐花掉了,凭啥让另一方来共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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