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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的房子怎样转到老婆名下买房(公积金怎么转到妻子名下)

admin7天前803

今天给各位分享有贷款的房子怎样转到老婆名下买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积金怎么转到妻子名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老婆贷款买了房子,我们后来结婚了,可以取我公积金出来吗
  2. 公积金还款可以再增加配偶的账户吗
  3. 夫妻一人有贷款,不是房贷,另一人可以办理房贷吗(首套房)
  4. 贷款买房户主和贷款人不是一个人可以的吗
  5. 公积金怎么转到妻子名下
  6. 买房款被配偶转移到其父亲名下,离婚的话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7. 放在父母名下,婚后自己还贷款的话,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老婆贷款买了房子,我们后来结婚了,可以取我公积金出来吗

可以,把房产证、契税票、身份证、银行卡(提你老婆的公积金一定要是你老婆的银行卡,)交给你老婆公司的公积金经办人,并告诉他办理约定提取就可以了,如办理的是按月提取,直接可以还月供,如果房产证是你的,还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商业贷款还款卡是你老婆的可以直接还月供,如是你的,那就把公积金提出来每月转存一下就可以了

公积金还款可以再增加配偶的账户吗

公积金还款可以在增加配偶的账户的。结婚后房产和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样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且债务类型为住房贷款,因此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到购房贷款中,只要在婚后那些结婚证、房贷合同等证明文件去相关部门添加后即可。

夫妻一人有贷款,不是房贷,另一人可以办理房贷吗(首套房)

1、婚后购买房产,双方共同申请贷款,贷款合同必须是产证上都有的产证持有人。

房产证只有一方姓名,是不可以上方共同申请贷款的。2、贷款时说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肯定是因为原来的购房合同只有一个人的姓名。3、需要在购房合同上增加共同持有人的名字,才可以在申请贷款时双方共同贷款。4、你们这个是婚后才购买的,在购房的时候,不管是中介、房东、还是开发商,肯定都会问你婚姻状况,子女情况,以及产证持有人姓名,还有首付和贷款的问题,支付首付的时候应该就有签订购房合同,并且有贷款支付尾款的条款。如果这些他们在卖房给你的时候没有问清楚,只写了你一个人的名字,你有权要求他们无条件在购房合同上增加你要求增加姓名(未成年人或者是夫妻其中一方)。希望能帮到你。

贷款买房户主和贷款人不是一个人可以的吗

1、依照会计守则,向银行借钱的人叫“借款人”,而贷出资金的机构—银行才称为“贷款人”。“户主”是户籍概念,查看户口簿,上边会标注“户主”一页。

2、举个例子,老王一家有三口人:老王、太太还有儿子小王。小王年满18周岁(这个年龄通常是不能自立的,大学毕业,一般要22—23岁),他以后要自立的,即便是娶了媳妇也不会和父母分家,银行通常不会认为他和老王是一个家庭的人。

3、公积金贷款,这点特别重要,老王名下有8套房子,小王名下只要没有房子,依然可以算“首套首贷”。老王如果还没退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小王贷款买房的时候,他依然可以做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

4、购房合同(以后就是不动产权证)没名字,房子抵押的时候,他不是抵押人。拿了张三的房子放款给李四,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银行肯定不会接受。

公积金怎么转到妻子名下

带着结婚证,贷款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配偶公积金自动划扣。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买房款被配偶转移到其父亲名下,离婚的话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对于你最后的一句话,我理解为,男方为了买房,从第三人处借钱,然后把该钱转入到女方的银行卡里,用于买房。如果是以上的情况,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你为了买房汇入到女方银行卡中的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女方将该笔费用转到其父亲名下,属于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如果没有得到夫妻另外一方的同意或追认,应该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予以追回。

放在父母名下,婚后自己还贷款的话,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扩展资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2、一定要坚持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3、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多数也是因为女方生儿育女照顾家庭而放弃事业的发展,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4、坚持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并不是代表需要“净身出户”。

6、坚持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住房等。

7、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8、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有贷款的房子怎样转到老婆名下买房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积金怎么转到妻子名下、有贷款的房子怎样转到老婆名下买房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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