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决的方式是一方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不履行的,相对人便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递交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法院会在三天内决定是否受理。
一、
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决
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的方法: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申请书、本人的有效证件、生效的仲裁文书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多久立案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三、
强制执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找法网提醒您,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