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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该怎么分割房子(一方可以卖吗?)

admin1周前643

大家好,关于房产离婚该怎么分割房子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2021户口离婚无房最新分户规定
  2.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3.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4. 二婚买房的最佳方法
  5. 夫妻离婚,房子是爸爸妈妈的名字,媳妇要求分房子,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6. 结婚后房产转给配偶又离婚,房产怎么分?

2021户口离婚无房最新分户规定

通常情况下结婚时双方的户口会迁到一起,一般来说是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家里。在离婚后,夫妻已经没有住在一起了,那么大多时候女方的户口要从男方家里迁出来。一、2021年离婚后还可以分户吗?离婚后可以分户(立户),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二、农村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1)不是独生子女

根据国家继承法,农村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如果独生子女分户的话,就不能满足一户一宅政策。一般家里有2个及以上的子女才能够分户。不过有些地区独生子女也是可以分户的,具体要看当地政策来。

(2)不属于拆迁地区

随着农村发展,很多农村划为了征地拆迁范围,因此很多人想通过分户获得土地,便于在拆迁中得到高额赔偿。但依法拆迁地区人口,除非新生儿降生、婚嫁等因素,否则人口是只许出不许进,内部分户也是不允许的。

(3)夫妻已离婚

夫妻已离婚,说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生活在一起了,所以只要双方办理有正式的离婚手续,其中的一方是可以提出分户申请的。

(4)宅基地面积不符合居住人数

分户的目的是要满足户口人数的生活所需,如果户口中的子女成家,生育了后代,家中人数激增,原户已无法满足正常生活所需,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分户。

(5)申请分户当事人已成年且独立

我国规定了年满18周岁才算是成年人,才具备了民事行为的能力。而成年并不等同于能够独立,独立不仅仅是指经济可以独立,也指生活上的独立,也就是分户当事人有经济能力养活自己,也能够独自生活。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离婚时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进行说明?首先得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共同财产。一个人无法单独出售,你们的所有信息在房产中心是有备案的。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如果你们双方在离婚是有过相关协议那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或者不动产交易中心。

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最终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一单离婚诉讼案,引发大家的极大关注,大家的关注点就在于,将配偶的名字加入自己婚前的购置房产中,在未来离婚分割财产时,有可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但是这个财产分配的比例可不一定是50%对50%对半分,而是会形成一方多一方少的分配差距。

先看案例,浙江一对夫妇,婚前丈夫购置了三套房产,在婚后,一套房子自住,两套房子出租,同时这三套房子都增加了妻子的姓名,房产证上两人都有名字,两人共同养育了一个8岁大的女儿。在婚后女方继续在工作,而男方依靠收租金,没有再出去工作,照顾家庭。女方在这近10年中也屡次换工作,收入也不是特别高。应该与出租的两套房子,租金收入差不多。后来男女之间互相越来越看不惯对方决定离婚,但是他们都想要女儿也都想要房子,只好诉之于法庭。

浙江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套房子的利益分配为,女方占有25%,男方占有75%。经过征询小女儿的个人意愿,最终将孩子判给了爸爸,女方按月给付抚养费,一直到成年。女方一审不服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近期二审判决仍然维持原判,这也是终审判决。

那么为什么女方还能分得男方的房产,另外为什么也只能分到25%呢?其实对于法官来说,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这可能是未来民法典中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最重要的考虑点。

1.婚前男方购置的三套房产,这本来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即使在房产证上加名,其实也不构成对这个财产出资权的挑战。但是我们过去讲,夫妻婚姻生活如果经历5年之后,基本上可以逐渐的确认婚前财产的边界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共同购置的婚后财产。所以在此时,法院还是认定这三套房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双方在婚后生活中所做的贡献基本相当。妻子工作得到收入,南方出租房产得到租金。法院调查收入差距不大,所以不存在一方养家一方不出力的行为。那么此时就认为双方离婚财产的份额分配,更应该要看重婚前的财产出资的来源问题。夫妻其他的财产可以一人一半,但是这个房产要单独进行份额的处置。

3.结合《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法院考虑到女方在这三套房子的购置过程中,其实没有出过任何资金。100%都是由男方出钱的,我其实虽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在份额分配上男方应该占到绝大多数份额。但是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近十年,本着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所以最终酌情判决女方可以得到25%的房产权益。

总结一下:房产证加名字并不改变房产购置时候的出资权,而这个出资权其实对于房产的未来权力继承有着关键的作用。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也不意味着双方必须对半分。这是在未来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尤为重要的法律判决,会有着重大的判决指导意义。

二婚买房的最佳方法

如果经济允许,尽量在再婚前各买各的房,哪怕房子小点,总算是有属于自己的小窝房产证各写各的名,然后婚后可以再共同买房。这样即使以后再婚后不幸福,也有说走就走的勇气,起码有个落脚点。有人说哪有那么多闲钱买房?

如果没有这么大的能力,那么就直接共同买婚房吧,从看房买房首付全付到装修都是共同的,不要一个人拿首付钱,另外一个人拿装修钱,这样到以后有了矛盾都是扯皮的事。

夫妻离婚,房子是爸爸妈妈的名字,媳妇要求分房子,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用自己的名字购买了房产,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媳妇要求分自己父母名下的房产,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自己父母健在,同时房产是全款购买,自己与妻子没有为其房产有任何补贴行为,离婚后,该房产与自己妻子没有任何关系;

二、自己父母健在,但是房产是分期购买,结婚后,自己的父母不予缴纳房产贷款或只为其房产缴纳一部分,剩余或全部由夫妻二人共同缴纳,该房产与自己妻子有关系,妻子有权利要求分房子;

三、自己父母已经去世,其房产为结婚之前全款购买,这里有两种情况:(一)购买房产后,二人结婚,父母去世,其房产由儿子继承,妻子有权利要求分房子;(二)购买房产后,父母去世,二人结婚,在结婚之前房产由其儿子继承,继承后,二人结婚,妻子没有权利要求分房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在二人结婚,父母去世,房子由儿子继承;(二)是父母去世,二人结婚,结婚之前,其房子由儿子继承;(三)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其房产由一方继承,另外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房子。在这里感谢ID:我心期待永恒之爱提醒。

四、自己父母已经去世,其房产为结婚之前分期购买,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其妻子有权利要求分房子。

欢迎关注属于你的法律解答,以上回答均为大白话,人人都能听懂,如若不懂请私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结婚后房产转给配偶又离婚,房产怎么分?

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离婚后是不是妻子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有没有财产产权公证。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或者财产公证前提,婚后夫妻俩取得住房和其他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

如果住房婚后过户给女方一人,两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住房财产公证,明确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了公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女方一人。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关于房产离婚该怎么分割房子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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