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职权范围包括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职权范围包括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职权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持股60%的股东有什么权利
1、首先要看60%股份是什么情况,股份有优先股和普通股,各自的权利是不同的,最基本的优先股股东是没有公司决策权,只是在公司利润分配时享有优先权。
2、而普通股股东是以其持有公司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具有公司决策权,若60%均为普通股,就对该公司具备绝对控制权。
二、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的职责
一,听取工作报告,二研究重大事项,人事任免,投资,分红,生产经营,安合。
四、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结算计划;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在不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此外,股东还享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在特定情况下的诉讼和代位权、选择和监督经理的权利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即股东以其个人财产不承担公司债务。
(四)履行义务的缴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义务出资填补下列情形: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出资、实物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差额由交付出资的股东承担,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的义务;增资是指股东除按照各自的出资数额缴纳的以外,股东大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作出超过其出资数额的进一步出资。补充出资义务属于公司章程中的任意记载事项义务,即“公司法”没有列出其内容,但一旦记录在案,就应当有效。
(六)公司存在期间,公司不得擅自撤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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