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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生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admin3个月前45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合同解除的生效条件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3. 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吗?
  4.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延期支付房款,卖房该怎么办?可以解除合同吗?
  5.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6.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7. 单位工作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合同到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变化解读】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

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1)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

(2)增加了两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明确了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双倍支付工资)。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吗?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劳动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其中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劳务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不仅仅约束了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的辞职等行为进行了限制,未到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无以上的过错的,且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私自离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受到影响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延期支付房款,卖房该怎么办?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要是延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买方迟延履行债务。

2、买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买卖方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买方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不过,实际中通常只要买方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然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补偿!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不就是【变相裁员】嘛,不少的小公司想尽办法不愿意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鸡蛋里挑骨头,总想挑出员工的刺儿。

公司暗地里用的各种小伎俩,比如调岗降薪,因为这些手段通常缺乏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如果真的到了诉讼这一步,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一个难题,所以如果员工在遇到公司耍这些小伎俩时,那就多留个心眼,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01公司变相裁员使用这些小伎俩的目的

现在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作为一些小公司或者无良的公司,如果想辞退员工,也只是采取一些比较隐蔽的手段,比如说,降薪、调岗、加班或者是制定更加苛刻的公司规章制度,更换工作地点、提高业绩标准等等,然后如果劳动者没有遵守这些规定或是安排,这个时候公司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因为你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所以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你。

之所以公司选择这么做,无非就是就是希望员工知难而退,主动向公司递交辞呈,这样的话,公司辞退员工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02相关的案例

崔先生应聘进入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崔先生在公司担任项目经理一职,月工资20000元,合同约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岗调薪。

2013年公司改革,人员发生变更,从总部调来了一位新的领导,崔先生因为理念不同,就工作上的问题与新来的领导发生了多次的争吵,1个月后,公司以工作安排为由将崔先生的工作岗位调整为后勤保障人员,工资调整为每月10000元。

崔先生收到了调岗通知和薪资调整申请表后,表示反对,拒绝签字。公司还是按10000元给崔先生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崔先生立即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但是公司还是坚持之前作出的决定,最后以崔先生连续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崔先生非常生气,随后去了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补发被扣除的工资,调解不成,最后崔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崔先生在任职期间并无重大失职行为,虽然崔先生与公司合同约定可以根据需要调薪调岗,但是必须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以工作安排为由,对崔先生作出的调岗调薪的决定,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调岗行为不合法,崔先生拒绝到岗的行为不能视为旷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法律的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合同,需要向崔先生支付赔偿金。

03合法的调岗降薪

合法的调岗降薪必须要符合3个条件:

⑴用人单位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有法律基础;

⑵用人单位向员工进行了权利义务的告知;

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就调整工作岗位达成合意。

04调岗降薪的正当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4种情况属于合法的理由:

⑴劳动者不具有胜任原工作的能力;

⑵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不再适合从事原有的工作岗位;

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

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约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

05遭到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处理方法

⑴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公司辞退你时,还是要和以前一样认真工作,恪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要把任何把柄落在公司的手里,免得公司以严重违纪而辞退你,这样你也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⑵一旦公司在工作上刁难你,无正当理由对你进行调岗改变工作内容或者降薪,保存好相应的书面证据,比如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录音。对于公司作出的任何处理决定,建议一定要求公司出具正式的书面决定,否则坚决不执行。这么做的目的是为后续发生争议做好证据准备。

⑶尽量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投诉之后公司依然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履行劳动合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06总结

总的说来,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的同意降低工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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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合同到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我看了前面几位的回答,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不妥之处,我想借机补充纠正说明一下,让题主能更加清楚明白。

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合同到期了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吗?

可以非常明确肯定的告诉题主,单位是绝对不可以的!具体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的这个劳动合同本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从题主的说法中“到期”,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与题主签订的依然是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这个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题主主动提出签订的,那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欺诈行为,这个已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是无效的,至少是属于部分无效合同,也就是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限,是属于无效的,其他合约条款依然有效!

只要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合同到期这一说法,也就不存在用人单位继续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了。只要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便是违法行为,必须给予经济赔偿金!

这里有两个地方题主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与注意。

①、每次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你主动提出要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吗,还是单位主动提出的?

因为这涉及到这个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问题,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此合同有效,若是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则是无效合同!

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了:如果你已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合同,以后的劳动合同应该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此题主的这个合同即使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你的这个固定期合同已经不被法律认可了,只能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又该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非要以固定期合同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题主必须坚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n+1)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便是n+1,否则是n月工资。

2、毕竟题主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就这样随便打发,让人难以接受,题主要尽可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经济补偿金2倍执行。简单点说,就是前面的2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即2n(2n+1)。

不过通常用人单位不会轻易给予支付赔偿金,往往会走仲裁与诉讼之路才可能实现,因此相对很麻烦。

这里题主需要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不成功,就要先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前面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无效。这一步十分关键,只有先否定后,才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所以,题主应该提前做好下面两点证据材料收集。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最直接的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清单。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随便解除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纸质材料,例如:解除合同告知书、通知单,或者是人事谈话口头告知(这里最好是录音或视频),增强证明公司违约材料的多样性、公信力。

这些材料证据在走诉讼途径时,将会被要求提供,因此要提前准备为好。

4、赔偿金的获得途径与方式。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赔偿金最好是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走仲裁诉讼将会非常耗时耗力,普通劳动者难以承受。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那就简单多了!

注意,如果公司没有给题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是赔偿。

当然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将来老了才会有一份保障。因为你只要交满15年,便可以享受了,现在已快差不多了。所以,最好是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这十多年的社保。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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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解除的生效条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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