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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比例(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

admin1周前577

很多朋友对于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比例和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一方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配?
  2. 2021离婚流程和费用
  3.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4. 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
  5. 离婚后双方各一半财产,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
  6. 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全部留给孩子?
  7. 夫妻离婚后,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为啥出卖过户时还需另一方来签字?

一方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配?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房改房单位自有的自管公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产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取得,也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即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属于度日共同财产。婚前未取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分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改房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双方可以就房屋价值及归属进行协商,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归属协商好可,但价值协商不好,只能对房屋价值进行委托评估,以评估价作为房屋价值分割的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2.双方都想要房子,且对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可采取竞价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相应补偿款。

2021离婚流程和费用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

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

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

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不管是未婚同居还是二婚同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从1994年开始,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我们国家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然,虽然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仍然可以就分割财产寻求法律保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便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财产也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样,具有高度的混同特点,很难泾渭分明地说清楚哪些财产属于男方,哪些财产属于女方。因此,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

其实起诉离婚的花费,主要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法院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法院收取此类费用,都是根据案件财产标的额来计算的,如果没有财产的话,离婚案件一般收费150-300元的诉讼费而已。

第二,就是律师费。很多人会担心律师费很高不透明,其实,各地都有一个律师的收费标准,律师收费并不能随便定价的。以广东为例,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规定,律师只能在该标准范围内进行收费。关于这类标准的文件均可在网上查询得到,所以大家完全不用过于担心。当然了,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个道理相信大家都懂,越专注于一个领域的律师,当然解决问题的能力就越强,收取的律师费相应也会高一些,这和看病找医生一个道理。所以,律师费的高低标准就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选择而确定。

离婚后双方各一半财产,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初步判断,房子产权会判给对方,但对方必须以现金形式补偿您50%房产价值。

经常会有人问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不是一定是一人一半?是不是一定就能拿到产权?

答案是不一定。房子不像现金,可以随意分割。房子作为一个整体,最多只能有一方能获得产权,其他方只能享受对价补偿。所以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处置方式,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题主可以根据以下步骤做初步判断:

第一步,先确认夫妻双方享受的份额;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原登记状态和婚姻是否有过失。

第二步,如何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是否有贷款、双方是否主张这套房的产权。

第一,确认夫妻双方应有的份额最终获得的房产份额=原有的房产份额+调整份额

1、原有房产份额的判断依据:

如果有财产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

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则以登记方式为准:如果是两人按份共有,则按房产证上的份额确认;如果是共同共有或其他没有约定的共有情况,则按照一人一半计算,每人拥有50%。

2、调整份额的判断依据:

《婚姻法解释》中,要求房产分割过程中,应遵循“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适当偏向子女和女方”。另外考虑婚姻过程中是否有过失、或者有某一方自愿放弃、赠送对方房产份额。比如在离婚调解过程中,婚姻过错方会被要求放弃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者给孩子抚养权归属方更多的份额。结果以双方商议过程为准。

综合以上两部分因素,就会确认各自最终应得的房产份额。

第二,将房产份额落实到房屋实际分割过程

就像前面说的,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像苹果切一半对半分。所以结果必然是,最多只能有一方能获得产权,其他方只能享受对价补偿。

1、如果房产目前还有贷款、或者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房子会判给贷款方或产权登记人(就如同题主的情况),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现金对价补偿。

2、其他情况应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常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判断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的人获得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现金对价补偿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或共同售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全部留给孩子?

您好,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进行分割,理论上其子女是不能参与分割的。如果双方约定把该财产给予其子女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

夫妻离婚后,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为啥出卖过户时还需另一方来签字?

1.如果产权证上仅仅是一个人的名字,莫说已经离婚且财产已经分割,即便没有离婚,在法律上也无需没有上产权证的另外一方过来签字;2.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产权证上没有名字的另外一方过来签字,构成违法。因此,卖房者完全可以将办理房产过户的不动产交易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这种违法的做法,为交易双方办理产权过户;3.我相信经过一个案件的起诉、审理与判决,当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一定会改变以前的做法,不再要求没有上产权证的卖房人配偶、前妻或前天过来签字。4.在经济发达地区比如北上广深及其周边地区,房产交易早就比较规范,绝对不会发生这种明显违反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事情。可见,用个案推动当地的不动产交易规范化运作,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关于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比例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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