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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盖章吗(夫妻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盖章吗有效吗)

admin1周前1087

夫妻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是不需要盖章的,只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双方签字了。就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书上,是需要对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债务处理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那个问题都需要作出明确的约定的。

一、夫妻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盖章吗

不需要民政局盖章,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去哪里写?

当地民政局有专门的表格,也可以双方自行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手续

自己书写格式如下: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女方:同上。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或一女),取名****,现跟随谁生活,由于双方婚前草率结婚,无感情基础,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姓名)愿随男方(或女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至其18周岁止;

(三)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

(四)婚后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归女方所有;

(五)婚后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即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 女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目前,我国离婚的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直接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不能的话,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受理,对财产等问题进行审判,并且以宣判结果为准。

三、协议离婚在法律生效吗

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证后生效。我国法律认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即该协议离婚是否生效取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能为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夫妻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盖章吗的法律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离婚时可以分为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的,协议离婚是会相较于诉讼离婚,更加的简单便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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