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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是几年(还有什么救济方法)

admin2个月前479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是几年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征收协议无效诉讼时效是几年的知识,包括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已过起诉时效,还有什么救济方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和村委会签的征地协议有效吗
  2.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十几年不变合理吗
  3.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荒置10年以上,村民是否可以回收使用权
  4. 生产日期是21年2月20日失效期是23年1月这个药还能服用吗
  5. 食品安全投诉多长时间有效
  6. 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已过起诉时效,还有什么救济方法
  7. 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超出诉讼时效,能讨回公道吗

和村委会签的征地协议有效吗

回答,和村委会签征地协议有效吗?

一,没有效,为什么,因为村委会是集体单位,没有合法权力,虽然村长是法定代表人,他只是代表村民合作组织,经过民众选举而生产,他是全村民众的法人,而且在村民委员会就他一人有法定资格,其它人靠边站,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在内。

土地属于国有,交给乡镇管理,有使用权,没有买卖的权力,村级和乡镇都没有权力签批,只有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手续。

回忆八零年至二千年,单位征用土地省级有权签批三亩以内,超过三亩以上必须报告到国土资源部签批,上级来人到省市县和乡镇实地考察,征用多少亩土地,①是农田保护区多少亩,②建设用地多少亩,③非耕地多少亩,4,沟塘路坝多少亩,⑤渔塘多少亩,⑥,坟墓多少座,是双棺还是单棺,⑦房屋多少间,楼房多少栋,多少单元,平房多少间,什么结构⑧多少户,多少口人,⑨附属物,果树,杂树,芦苇,竹园,⑩鸡灶鸭笼和猪圈。

二,国土资源部土地批示,必须有文件多少号,含字号,下发到省市县和国土资源局,然后转发到乡镇,接到上级土地征用签批后,村委会招集村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征地使用文件和征地的实施方案,向群众说明征地细则,征地单位办么企业,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本企业投入多少资金,需要多少人就业,工资当月打卡发放,可以年刨利率多少,增加地放收入,又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征地款立即和群众兑现,按照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迁安置补尝,房屋拆迁平方面积,根据市政颁发文件执行,占一平米补一点二至一点五平米,就高不就低,附属物补偿资金一律到位,但是房屋和附属全面清理完毕,不拖欠被占地分文,交地使用,这些过程,村委会是没有权力签批征用土地,签了也不合法,属于违法。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十几年不变合理吗

合不合理是国家法律说了算。征收土地,按国务院590号和土地管理法执行。地方下级文件与中央文件沖突视为地方件无效。延用十多年的补偿标准是不合理,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予以纠正。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荒置10年以上,村民是否可以回收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荒置10年以上,村民是否可以回收使用权?

你好,像这种情况在我们浙江的每个县市都这样,不是说你们台州土地荒置。像我们兰溪市荒置10以上没有建设的还有很多。农民看了的确心痛,可你已经和国家签订土地征收合同,并且收了国家的土地的补偿,而且国家还给你办理了农村失地养老保险,国家征用土地荒置与农民毫无干系。

就像我们买卖房子,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付了款,合同已生效,你再说不卖了能行吗?国家征用的那就更不要说了,荒是荒国家的,农民也不必要心痛的,也无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不过,像我们也有一些农民土地被征用后,照样还在土地上种植作物的。像这种情况虽说也可行,不过国家要施工建设时不赔偿农民青苗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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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是21年2月20日失效期是23年1月这个药还能服用吗

能服这个药。这个药还在有效期内,但是超过2023年1月21日就不能在服用这个药了,因此主要是看说明和失效有的时间了。

食品安全投诉多长时间有效

一般来说没有时效限制。但有针对维权的时间限制。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向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部门投诉时效为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的时效为一年。一般就食品过期维权进行的对身体未造成损害的诉讼,诉讼时效未两年。建议尽早进行维权并保留好小票及过期食品。

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已过起诉时效,还有什么救济方法

征地拆迁中很多老百姓在遇上补偿不合理或是违法强拆时,因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或是因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维权,等到在想要找律师维权时,往往是已经过了维权期限。

最近,凯诺律师接到过很多当事人询问拆迁维权期限的问题,在叙述过程中,他们的情况都非常的相似,就是房屋在很早之前就被拆了,期间因补偿不合理采取过上访、媒体曝光、找相关部门等多种手段寻求帮助,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了。现在又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距离房屋被拆已经过了四五年了。

对此,凯诺律师认为,法律对于时效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很多事情一旦错过起诉期限,那么便很难再通过法律维权。

那么什么是起诉期限呢?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

征地拆迁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就是实施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因此,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一旦遇到纠纷想要提起诉讼时,只能是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一旦错过,那么法律维权的的这个途径基本上就已经结束了。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来简单的讲解一下几种起诉期限的类型。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采取的是客观行为的标准,强调“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相关部门在发的各种文件中,告知了你起诉讼期限,而且被拆迁人又知道拆迁行为也已经发生,那么就从这个时候算起,其起诉期限为6个月,被拆迁人就必须要在这6个月内提起诉讼,错过这个期限,那么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没有了。

其次,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的,根据新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对方没有告诉你起诉期限,但是被拆迁人已经知道拆迁行为已经发生的,这个时候起诉期限从知道起算起6个月内,不过这里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就是再怎么算也不能超过一年。

最后,不知道起诉期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还有一项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行政复议的期限,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如遇不合理不公平的补偿、违法拆迁的情况,被征收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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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超出诉讼时效,能讨回公道吗

社保问题有3种时效,超过时效有些麻烦,你只有分清这三种时效,才能确定你的权利,如何去救济。

第一种时效,是劳动监察的时效。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应该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你再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不予受理。

第二种时效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时限是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的,而且仲裁失效也没有中止中断的情况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以超过仲裁时效抗辩,劳动者是会败诉的。

第3种时效是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的,那么对于这个时效,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很多地方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超过两年不予受理,但这样做是非常不合理的,也不合法律的精神原则上来说,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要劳动者证明相关的事实一般是不受两年期限的限制,当然作为员工在处理中一定要把握好相关的关键问题。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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