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帮助精神病人逃跑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
这个问题十分严峻,究竟是否有罪一定是看是否判定正当防卫!
我是精神科医生,工作了十多年了,接触了很多精神障碍患者,也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伤人等危险的行为,至于应该如何处置,关键要看你是谁?你有多少能力能阻止精神病人的侵害。
精神病人会攻击周围的人吗?肯定有这个可能性,但也要看患者的具体诊断,和症状的危险程度,不是轻病诊断就一定不会伤人,主要还是要看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
比如就曾经出现过多次分离转换性障碍的患者在发病时突然冲动伤人的行为,但是分离转换性障碍相对应大部分精神障碍疾病来讲,诊断的级别要轻的多。
大部分出现攻击行为的患者都是出现了被害妄想,或者受幻觉支配才能出现冲动伤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判断是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或者是完全的支配,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想伤人。
遇到精神病人冲动伤人怎么办?有时候精神病人冲动伤人对于医生也是难以预料的,危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所以如果一个精神病患者出现伤人的倾向性,最好的办法是远离他然后报警!或者实在躲不开制服他,用伤害的方式去制止伤害一定是下下策了。
曾经我在值夜班的时候就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要用带豁口的钢管刺护士,出于职责我不可能转身跑开,于是冲上去和患者抢夺钢管,最后在赶来的男护士协助下抢下了带锯齿的钢管,手上也因此缝了七针。
出于正当防卫的有限度攻击是被保护的,只要不是报复性的攻击或者过度的攻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比起是否受到攻击,我倒觉得有些人是应该加深一些疾病认识,不要肆意嘲笑精神病人,或者不尊重精神病患者,这样很容易激惹到精神障碍患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你的疑问,也呼吁社会上更多的人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他们是真正的苦命人!为何要把罪犯都关进阿卡姆疯人院他们精神不正常吗
蝙蝠侠认为只要杀了人,他就跟罪犯没区别了,然后他每次都只能把那几个罪犯送进精神病院,最后他们又逃出来杀更多人,这貌似就是蝙蝠侠最纠结的地方。他表面上遏制了犯罪,实际上是催生了更多的犯罪!然而只有让坏人逃出来!才有剧情可言!
我要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了,怎么办
你好!看到这个问题,我不认为是开玩笑。下面,我严肃认真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真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目的是及时通过专科医院的治疗,让病人恢复健康,这不可非议。病人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接受治疗,早日康复,回归家庭和社会。
如果一个人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那是严重侵犯人权,这个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被强制了自由,可以先假装配合治疗,等有机会跑出去或跟亲朋取得联系,让他们到公安机关报案,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解救出来。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看到。谢谢阅读!
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16岁女孩遭遇不法侵害,事后只因为多说了一句话而惨遭毒手。
2011年12月20日的傍晚,16岁女孩李某放学后独自一人行走在官厅镇某村的路上。犯罪嫌疑人三维斌驾驶着带有斗篷的三轮摩托车上前搭讪,女孩没有理会他,继续走路。
三维斌发现四下无人,于是凶相毕露,将女孩强行拖进了附近的农田里进行侵害。得逞后,他并未就此罢休,又将该女孩用三轮车拉强行拉到了一山沟内再次对其进行了侵害。
就在犯罪嫌疑人三维斌准备逃离时,涉世未深的李某说了句:你会坐牢的。
这一句话让三维斌恼羞成怒,随后再次扑向李某,用提前预备好的绳索将李某勒死,之后,他将尸体装进三轮车里,运至甘肃境内的一处土坑进行抛尸。
本来,女孩是可以活下来的,面对穷凶极恶,在十一年间连续作案26起,杀害、重伤多人的三维斌时,如果她不说那句激怒犯罪嫌疑人的话,她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经验教训,那就是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尽量不要去惹怒坏人。
如果女孩李某知道她面对的是身负多条命案、穷凶极恶的惯犯的话,她一定不会用言语去激怒他,会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性命。可是她单纯的以为对方已经达到目的了,不会对她实施进一步的伤害,所以想用那句话发泄心中的怨气,却没想到因此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这是她的判断错误。
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期间,不但要达到犯罪的目的,还要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女孩的一句“你会坐牢的”正好提醒了他,他怕女孩报案,而且经过两次侵害后女孩已牢牢记住了他的体貌特征和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些都促成了他杀人灭口并异地抛尸的犯罪行为。
女性遭遇侵犯,往往是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因为性别、体能上的差异,再加上坏人有备而来,所以,反抗多半是徒劳的,而且有可能会引来对方进一步的伤害,比如说由单纯的X侵发展成灭口。
女性遭遇侵犯时,要不要反抗?
我的回答是要反抗,不能被对方吓唬一下就举手投降,但是,如何反抗则要视情况而定。
激烈反抗有可能会激怒坏人,太顺从的话会让坏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首先尽量不能慌,根据所处的环境跟坏人周旋。
如果是在城市周边,你可以提醒他“你很可能已经被监控拍到了,现在每个店铺门口都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你不再伤害我,我不会报警。”这句话是不会激怒坏人的,有可能让坏人醒悟过来:对了,我来的时候经过了某某路口,路过了某某店铺……因此,有可能会让他终止犯罪。
还可以这样对坏人说“我有X病”或者“姨妈在”。
实在没有办法阻止其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先保命再说,完了要保留好证据,尽量记住坏人的体貌特征,等安全之后在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为了顾及脸面而忍气吞声,报警是为了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更多的女性不受侵害。报警后,警察会保护你的隐私的。
预防是女性免受侵害最好的自我保护措施,预防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我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傍晚到凌晨是坏人针对女性实施侵犯行为的高发期。女性在晚上尽量避免单独外出,需要外出时应当找个人作伴。
第二、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单独行走时尽量避开有树林、高大茂密农作物的小路。
第三、不要接受陌生人口香糖、饮料一类的东西。遇到陌生人搭讪,不要理会,并且朝人多的地方走。
第四、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尤其是没有牌照的车,有些车虽然有牌照,但有可能是假的。
第五、不要喝酒,在非去不可,非喝不可的情况下要把握好酒量,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第六、坏人有可能就在身边。据调查,94.6%的侵害案属于熟人作案,其中包括同事、同学、朋友的朋友以及亲属等。
第七、非必要情况下,尽量避免和关系不是特别好的异性长时间同处一室。
第八、家长应当给女孩子灌输这方面的安全常识,并适当严加管束,女孩子出门后家长应当掌握其行踪。
第九、遇到侵害时用拖延、找借口等方法寻找脱身的机会。实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保命要紧,不要激怒坏人。
第十、遭受侵害后一定要报警并保存好证据,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为什么现在的精神病医院都是管制式的治疗
这和精神疾病患者本身的特点有关,很多精神疾病患者是不会认识到自己有问题并且是需要医学治疗的。这样的话,多少就对病房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如果精神病医院病房弄得和普通医院的病房一样,那,估计不一会儿,大部分都逃走了吧。
第二点,很多病人在急性发病期,还会伴有攻击或者自伤的情况。如果不在这一时候,进行一些手段约束他们的行为,不仅对工作人员,对整个病房,包括患者自身的安全都会构成威胁。
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精神疾病的治疗中也更讲究人文的关怀,管制式的治疗并不代表着患者毫无自主权,随着病情的稳定,病人也会参与到各种康复治疗和活动中去。此外,对于一些风险性较低的患者,比如抑郁、焦虑、失眠的患者,也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采取开放式管理的办法,和患者约束好,哪些情况下需要参加病房的治疗,哪些时间段又允许自由外出。
毕竟,大多数精神疾病在急性发作期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症状就会平稳。如果社会能更多地接纳和宽容,更多的社区康复机构发展起来,在医院的封闭管制式治疗将只会是疾病治疗中的很小一段时间。
见死不救违反法律吗
依我之见一一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见死不救”者是否违法或犯罪,那要看见死不救者是否是具有特定”救助”的法定职责之人。
一,我国《刑法》从总则到分则,以及历次刑法(修正案)均无“见死不救罪”,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管辖的有效范围内(根据“一国两制”原则,港澳台除外),针对普通公民而言,对他人的自杀丶他杀行为法律上没有规定普通公民有制止丶阻止的法律义务。根据“无义务则无责任不违法”的法律原理,既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普通公民无“见死必救”又何来违法呢?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即使路遇他人自杀,或者路遇他人被杀(或者被抢…)普通公民眼睁睁看着,从法律上讲也“不违法”。
那么,难道就让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继续发展而任其不管吗?
一一“不!”
二,依我之见: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一一国家公职人员中的“紧急救援人员丶人民警察”接110等救援指令的专门人员,以及身着警服或救援制服及武警制服在非工作时间丶非工作场所路遇他人自杀丶他杀的情况下,依法必须及时出手报警并制止他人自杀,或制止他人的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的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丶抢劫丶强奸…等暴力犯罪。如果上述负有专门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见死不救”,该报警不报丶该出手阻止不阻止丶该制止而不制止,肯定违法,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如果因为上述人员的“见死不救”的不作为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须追究“见死不救”的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三,如果现实生活中有危重病人丶伤者生命处于死亡边缘而紧急送医院,公立医院“见死不救”加以拒绝的,也肯定是违法的,因为公立医院姓“公”,理应承担“救死扶伤”的公共医疗的救护之责,其法人,及法人代表丶具体责任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党政纪处理;如果非公立医院而“见死不救”,也违反了医疗机构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见死不救”拒伤者于院门之外的行为肯定也违法,医疗管理机关依法必须对该私立医院或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应予以取缔关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为什么精神病患者会自言自语
很多精神病患者家属来医院后,我们问家属,病人有什么表现,他们告诉我们,主要就是自言自语,那么自言自语反映出一个什么问题,主要还是思维的问题,有些人自言自语就是单纯的说一些陈年往事,有些人自言自语其实不是真的自言自语,而是出现了幻听,耳边有人和他对话,或者在评论他,或者在议论他,或者是很多人在说话,因为烦躁,所以自己也说出来了,你会看到有些人是在谩骂,一边摇头一边骂,或者突然说两句,看似是在和别人对话一样。还有些患者是因为出现了妄想,比如感觉有人要害他,为此要骂这个害他的人,事实上是子虚乌有的事情,用很多人的理解来说,他们只是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
自言自语其实并不是诊断精神病的依据,但是凭借患者自言自语的内容,往往能推敲出患者的感知觉、思维等障碍,通过这些才能诊断精神病,同时有些人即便自言自语没有反映出感知觉的障碍,但是通过对话却能反映出思维障碍,比如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我们就和他交流,刚开始前几句发现对答很准确,慢慢的就感觉这个人开始胡说八道,前言不搭后语,让人搞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或者从一开始就乱说,句与句之间的、段与段之间都没有什么联系,这其实是反映出思维形式的障碍,也是诊断精神病的重要依据。
出现自言自语的时候,最好能及时的和他们交流,判断他们自己是否知道自己在自言自语,并且判断这些言语的内容是否正常,发现自言自语比较严重,且胡言乱语的这种基本上就要警惕是精神病,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就医治疗。
OK,关于帮助精神病人逃跑犯法吗和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