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电子章是否有法律效应和电子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应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电子章是否有法律效应以及电子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应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电子凭证有法律效应吗
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之一,可以作为相关权利凭证,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子版收据具有法律效力:
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
收条应包括五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在具备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础上,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
收取人的签名可以是电子签名。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法律效力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显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萝卜章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盖的萝卜章是有效的,只要是单位人事部门给员工的劳动合同盖的章,不论是正规公章还是萝卜章,都是有效的。就算是发生纠纷追究起来,印章的责任也是单位承担的,只要不是员工私刻公司印章。如果单位能有员工私刻单位印章的,单位可以起诉员工,追究员工责任,严重的可能会负刑事责任的。
电子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应
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目前还只限于系统内部;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
电子印章早在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
电子签章中的公章,如何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应
轻流最近上线了电子签章功能,因为对这一块比较了解。
根据《电子签章法》的相关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因此,可靠电子签章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锁定签约主体的真实身份;
2、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止文件篡改;
3、精确记录签约的时间。
企业如果自己做电子签章是比较麻烦的,可以借助类似的轻流的第三方公司提供电子签章服务,轻流电子签章可以帮你实现:
1、省时省力传统纸质盖章的方式需要打印、签字,如果是异地还需要快递,所花费的时间自然不必多说,也会影响企业项目进度。而且轻流提供的电子签章功能,移动端、PC端均支持操作,让你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盖章。
2、数据安全且具备法律效应电子签章所有数据会进行严格加密,公证处全程备案,在轻流平台上签署的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应!
在使用过程中,轻流会对企业、管理员、个人以及盖章意愿等进行四重认证,有效地保证了盖章的数据安全。
3、签章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分配跟传统方式一样,企业可以把电子签章交给某个成员进行管理,代表公司进行盖章,如将“人事章”授权给人事总监,将“财务章”授权给财务总监使用等。
4、签署操作简单快速到达要进行盖章签署的节点时,直接点击“盖章”可以看到所有需要盖章的附件字段列表。
当有多个文件需要盖章时,系统会自动将所有文件一并打开,文件再多,盖章也很高效有序。
相信电子签章以后会越来越普及,还在等什么,赶紧去试试吧!
电子公章有法律效力吗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电子公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公章必须得刻出来的公章,这才有法律效益,电子的是无效
备忘录盖章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备忘录盖章未必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备忘录只是记载了一些会议记录的话,盖了章也没有什么意义仅仅是份记录而已,如果备忘录具备了合同的所有条款的话,那么备忘录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份合同,盖了章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公司电子章具有法律效应吗
有
电子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参照公司公章的法定效力。
要注意的是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因此电子公章的效力需要根据上述法律对于公章形式的规定进行认定,从而保障有效的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早在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在中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之前,电子印章一直没能得到广泛的承认和应用,所以,国内较早从事电子印章研究的公司并不多;在《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后,才使得电子印章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与应用有了较快的发展。
电子公章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盖章者(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盖章者(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公章就是一个能够识别出具体盖章人(签名人)的电子数据密钥。虽然电子公章与实体公章在形式和载体上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是电子公章却与传统的实体公章有着相同的作用——即可以识别签署主题的身份,表明签署主体的真实意愿。以此来确保签署的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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