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财产等的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了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同时,遗嘱继承有几种类型。不同的遗嘱有不同的继承要求和效果。那么,遗嘱继承有哪些类型呢?公证后遗嘱可以变更吗?123律师公司会给你解释的。1.公证后遗嘱可以变更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次制作公证遗嘱来改变。
遗嘱公证是公证人员根据遗嘱人的申请,证明遗嘱人的遗嘱真实合法的行为。为了维护公证的公信力,法律规定经公证的遗嘱不得以其他遗嘱撤销或变更。经公证的遗嘱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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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经公证的遗嘱不得从书籍、书籍、录音或口头遗嘱中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合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由遗嘱人创设新的遗嘱,表明原遗嘱变更或无效。应当指出,单方面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世界性,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一份遗嘱变更时,几份遗嘱有效,但最有效的遗嘱应根据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遗嘱被撤销的,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遗嘱生效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有数份遗嘱,内容冲突,形式不同。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可见,公证遗嘱虽然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应当按照法定规则进行。
二、立遗嘱的方式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是指经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订立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书写或者口述遗嘱内容,公证处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后,依法进行公证。
2.自拟遗嘱是指生前手写的遗嘱。自写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书写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代表他人写的遗嘱。他人代写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写,注明年、月、日,并由书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是指通过录音带记录立遗嘱人处分其遗产的声音的遗嘱。录音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口头立下的遗嘱。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制作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五份遗嘱中,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遗嘱、记载遗嘱和口头遗嘱。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立遗嘱人立的遗嘱不是静态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以某种方式撤销其遗嘱。所谓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部分变更立下的遗嘱。
关于遗嘱的撤销和变更,应注意三点:
(1)撤销或变更遗嘱,可采用明示方式,如在新遗嘱上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也可以采用默示推定。有数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要撤销或变更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因为非法的遗嘱本身是无效的,不存在撤销或变更的问题;被撤销或变更的遗嘱也必须合法有效,才能发生撤销或变更前遗嘱的法律效力;否则,它将不起作用。
(3)自写、代写、记录、口头遗嘱可以相互撤销或变更,但这四种遗嘱不能撤销或变更,即公证遗嘱只能通过重新建立公证遗嘱来撤销或变更。
三.遗嘱公证的含义:
公证是指公民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处公证,在死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为此,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意识,有行动能力;
(2)遗嘱内容应当合法,不能独立行动或者独立生活的人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持个人身份证明到住所地公证处办理。如不便移动,也可邀请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办理。一个人生命垂危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员证明,公证机关审查其合法性后,可以确认公证。公证人有义务为遗嘱保密。遗嘱公证可以为遗嘱人提供法律保护,即遗嘱人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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