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终止侦查后会不会重新起诉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法院执行终止后老赖没还款两年后自动消除老赖,还可以再起诉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如果一个人因欠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还是还不起,那被欠款的人怎么办可以再次起诉吗
- 一审过后没有起诉可以重新起诉吗
- 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会怎样
- 检查院侦查结束还侦查吗
- 法院执行终止后老赖没还款两年后自动消除老赖,还可以再起诉吗
如果一个人因欠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还是还不起,那被欠款的人怎么办可以再次起诉吗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审过后没有起诉可以重新起诉吗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会怎样
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二、解除扣押、冻结。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财物采取扣押、冻结,是一种强制侦查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财物,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终止了刑事诉讼,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执行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扣押、冻结。三、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四、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察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的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复议决定有错误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复核的意见书后,应当交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审查起诉部门应当指定检察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五、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被害人在申诉期限内提出申诉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复查决定,应当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六、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人认为根本就是无罪,而不是有罪轻微),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在申诉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由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受理,控告申诉部门复查后提出复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认为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报请检察委员会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撤销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同时抄送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提出公诉的复查决定后,应当将案件交由刑事检察部门提起公诉。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起诉的通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复查,将讼诉文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法律的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同时也完善了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制约制度。不起诉决定同样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保证它的正确性至关重要。如果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缺乏一种有效的制约方式,就难以保证错误的不起诉决定得到纠正,从而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决定能够受到人民法院的制约,不正确的决定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纠正。
检查院侦查结束还侦查吗
不作侦查了。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关于检查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可以做出以下三种决定:一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案件,作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意见。侦查终结报告和移送起诉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二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作出侦查终结,移送不起诉的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三是对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终止侦查,由侦查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院执行终止后老赖没还款两年后自动消除老赖,还可以再起诉吗
法院执行终止后老赖没还款二年后自动消除老赖,还可以在起诉吗?
纠正题主的说法,两年后并不是自动消除老赖,而是查不到老赖的财产,申请人有不能提出有效财产线索的,可以(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撤下。
到这个阶段,尽管老赖从黑名单撤下,但是限制高消费并没有接触,老赖仍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以后并不是没事了,案子一直在那里挂着,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直到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为止。另外执行局对于终本的案子,会定期通过执行平台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有财产可随时查扣执行。
所以说,即便是老赖从黑名单撤下,原来的案子仍然有效,仍可以随时恢复执行,不需要再一次起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终止侦查后会不会重新起诉和法院执行终止后老赖没还款两年后自动消除老赖,还可以再起诉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