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范围是什么的问题,以及和哪些建筑工程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何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有规划证能建房吗?
-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 哪些建筑工程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何
- 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应开展哪些工作
- 如何办理一个工程施工资质需要哪些手续
- 办理混凝土构件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资质和手续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施工期间有效期过期了要怎么处理
有规划证能建房吗?
不可以。你应该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和“用地申请”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持以上证、书复印件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始建房。
1.《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据此,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宅基地上建房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据此,如果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宅基地上建房的,应当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证。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准予开工的文件。
为了避免出现同一项建筑工程的开工由不同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多头重复审批的现象,本条规定对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至于哪些建筑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则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哪些建筑工程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何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提交相关报建资料;3、计收应缴费用,财务开出缴款书及到银行缴款;4、到质监站、安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5、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应开展哪些工作
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资金落实意向书;
4.有关部门意见;
5.土地取得证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1:500地形图十份。
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办理申请书;
2.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初步设计审批(市发改委组织)
1.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3.立项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工程概算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
4.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委托书一份;
2.立项文件一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一份;
4.扩初设计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设计合同一份;
7.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一份;
8.施工图(蓝图)四套;
9.设计计算及使用软件名称一份。
七、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书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总平面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城建规划红线图一份;
4.工程设计消防设计专篇;
5.全套土建、水、电暖道及消防系统图纸;
6.项目选址意见书;
7.设计单位消防自审表;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八、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三份);
2.消防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意见书》;
3.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4.消防设施、设备合格证书;
5.有自动消防系统应提供中介机构的检测报告;
6.设计单位相关图纸、施工单位相应资料证明复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九、工程防雷电设施的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防雷电设施施工设计的核准登记表;
2.总平面布置图;
3.防雷设施布置图(基础、天面、大样等);
4.高层建筑防侧击雷措施及说明(均压环、幕墙等);
5.电力设计说明;
6.接地系统图;
7.其他有关批文;
8.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监督、竣工检测、委托书。
十、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立项文件,扩初批复文件;
2.建设单位项目申办报告;
3.市给排水总公司同意污水纳入截污管网意见;
4.环境影响登记表;
5.所在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及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建设项目人防建设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丽水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
2.立项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初步设计文本(一份);
5.交纳人防建设费;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点图;
5.项目涉及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6.经审查同意的全套施工图;
7.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
8.面积预测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
9.绿地审批表。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证或规划申请表);
4.资信证明;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7.工程中标通知书;
8.施工合同(副本);
9.监理合同;
10.质量监督书;
11.安全生产检查申请表批准书;
十四、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复印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监理合同及其资质证书;
6.勘察报告一份;
7.施工设计图一套;
8.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9.人身伤害保险单;
10.施工单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上岗资质证书;
11.监理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12.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十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内容
1.完成前期工作的扫尾;
2.办理征地拆迁手续,签订有关协议完成拆迁工作;
3.委托勘测单位完成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勘察,为设计提供依据;
4.做好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查工作;
5.组织设备,甲供材料安排和定货;
6.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开工日期,完成公正手续;
8.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做好现场测量控制图,与规划、施工单位配合完成放线和验线工作。
十六、工程竣工备案制度(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原件一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审查意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复印件1份);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
7.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8.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即由建设单位组织);
9.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复印件1份);
10.监理报告(复印件1份)。
copy的,比较全
如何办理一个工程施工资质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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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混凝土构件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资质和手续
混凝土构件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期满前6个月内,须持原证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生产许可证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施工期间有效期过期了要怎么处理
没有必要为这个担心,你只要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证有效期自动失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程序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国土局)
2.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审批局)
3.建设部门建筑节能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住建局节能办)
4.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需建设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加油站、化学品仓库等)(原件、复印件)
5.平面图、设计方案(地块与地面建筑标示清楚)(老规划局)
6.委托书身份证。
7.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效期
在《城乡规划法》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举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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