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法院能否执行农民工工资账户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法院能否执行农民工工资账户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法院能否执行农民工工资账户
可以
可以强制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所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可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强制执行。
农民工保证金保函办理流程
保函缴存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办理时间:工程项目开工前(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保函期限:工程项目开工前至竣工验收备案;
保函额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2%、2.4%或免交。
(一)办理流程
1.登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本企业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比例状态信息(查询操作指南见附件),并截屏信息(截屏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或向辖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申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差异化缴存申报表》办理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证明;
2.施工总承包单位凭差异化缴存信息截屏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开具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3.工资保证金保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用于核验合同价后返回给企业)、差异化状态信息截屏件或差异化缴存证明交辖区人社部门保存,保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总承包单位与项目部存档;
4.免缴保函的项目,仅向辖区人社部门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部分复印件、企业免缴保证金状态信息截屏件或免缴证明材料。
(轨道交通、引江济淮项目保函交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管,受益人为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保函延期
保函到期后,工程未竣工验收备案的,提前30日到原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报辖区人社部门备案。
(三)保函注销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保函有效期到期的,保函自动失效;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保函有效期未到期的,在工地现场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30日后,向辖区人社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申请表》,凭人社部门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通知书》,到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予以注销。
办理保函注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申请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
公示证明;
总承包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法院能否执行农民工工资账户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