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义务人和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优先股,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的优先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1、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2、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3、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4、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5、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二、公司破产会追究股东吗
1、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的清偿,
2、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三、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为何要指定管理人
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论是和解还是重整又或是清算,作为债务人要么继续生产经营,要么破产清算,但不论是继续生产经营还是破产清算,都会产生大量的事务,需要对这些事务进行特殊的处理。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义务人,公司破产清算流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