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以及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五险一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五险一金
- 我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我的原因),公司该怎么赔偿我?
-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在劳务合同期内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 15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 因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如何赔偿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3倍社会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五险一金
只要单位为员工正常缴纳五险,辞退员工时并不需要专门为社保而进行赔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我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我的原因),公司该怎么赔偿我?
即便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员工的原因,也出现为两种赔偿方法,具体如下: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但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说的“N”补偿。
二、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这个是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N”赔偿。
三、顺带的赔偿:未休年休假工资、要求补缴未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差额、已付出劳动的工资、未支付的加班费(若有)
总之,自己多多研究挖掘,确保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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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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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很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工伤员工有补偿吗?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具体的情况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利”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笔数量客观的经济补偿,但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关系相比,此举也存在一定得“弊”。
二、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这个又哪些损失?
因为从立法的目的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对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至预期寿命期间可能发生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补偿,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一)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劳务合同期内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5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因为我们国家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是根据其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的,工作一年就是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必须是违规辞退。
一、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以及连续签订过二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被随意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现实生活当中,法律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那么必须提前30天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动者,否则即时的辞退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其工作的年限。
因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如何赔偿
答:因为有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其进行赔偿。具体操作基本上是从单位违约、以及工作时限方面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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