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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母亲把孩子抱走犯法吗
谢邀!协议离婚难道没有说明孩子归谁带吗?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管带哪儿都可以抚养孩子,所以,母亲抱走孩子不犯法。问题是应该告诉对方,所带孩子的去向,避免造成丢失孩子的误会。
初中男老师与女学生简单拥抱一下会犯法吗应该如何避免被人说闲话
谢谢悟空问答邀请
初中男老师与女同学简单拥抱一下会不会犯法,应该如何避免被人说闲话,这一问题看似比较敏感,但实际上我觉得这只不过是师生之间情之所至的一种表达方式而已。
比如说毕业离校时,女学生跟男老师说,“老师!抱一下”;另一个过来,“老师!我也抱一个”。
“好!”男老师欣然应允。这很正常,也很自然。这种情况我想好多男老师都遇到过,或看到过。
可平时谁没事男老师与女学生就拥抱啊?今天也抱,明天也抱,随便抱来抱去就不正常了,这个不正常虽然不违法,但也会招致旁人异样的眼光,难免让人说闲话。
再有,场合、时间是问题。过某个节日,师生联欢会上,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男老师女学生抱抱,无所谓。单独僻静的地方就不合适。白天夜晚也不一样。
如果在有些国家,比如俄罗斯男女之间,包括兄弟姐妹,相互礼节性地拥抱,是再平常不过了。可我们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礼仪。
而且是为人师表的老师与单纯的女学生之间注意一下分寸还是有必要的。尤其你说到女生又是个孤儿,我觉得更应该如此。欢迎您加入讨论留言,谢谢网友点赞转发关注!
女子装醉!被男子抱进宾馆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前提,就是这名女子是装醉。既然是装醉,那么就说明她的意识是清醒的。一个人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发生任何事情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和决定。无论决定的性质如何,至少是在自己主观意识下做出的。也就是没有强迫性和胁迫性。
装醉后被男性抱到宾馆,这个过程如果女士不情愿,完全可以拒绝,可以向其他人求助。即便是到了宾馆不愿意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也有多种方式避免。
一切都是在女士装醉的状态下发生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位女士在潜意识里默许了男士的各种行为。等一切尘埃落定后,再用法律的手段来衡量是否合法!就显得差强人意,涉嫌诱奸了!
曾有人做过一项调查。男女双方除非在个体上有着绝对的力量差别,或者女士在没受到暴力威胁,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一个男人想对一个女人实施强奸行为是非常困难的,成功率并不是很大!
所以,小编认为,女子装醉后在宾馆与人发生性关系在原则上来说,构不成强奸罪。
男子乘坐电梯时被女子纠缠,遂与其发生了关系,构成强奸吗
没有关注到相关新闻,看到你的提问才知道此事,不知道他是如何被女子纠缠的?如果这个妇女是纠缠这名男子做性交易,男子最终与其发生关系,那不算违背妇女的意志,不构成强奸,但是两者涉嫌卖淫和嫖娼,一般是拘留10至15天。如果是纠缠其他的事情,男子蓄意报复或者临时起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了,那么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提到的两种违法行为不是一个性质的,量刑标准肯定也大有不同。
如果成年人跟未成年人抱在一起亲吻犯法吗
你所说的未成年人如果已经超过14周岁且本人自愿的话,不构成违法犯罪,如果不满14周岁,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16岁女孩遭遇不法侵害,事后只因为多说了一句话而惨遭毒手。
2011年12月20日的傍晚,16岁女孩李某放学后独自一人行走在官厅镇某村的路上。犯罪嫌疑人三维斌驾驶着带有斗篷的三轮摩托车上前搭讪,女孩没有理会他,继续走路。
三维斌发现四下无人,于是凶相毕露,将女孩强行拖进了附近的农田里进行侵害。得逞后,他并未就此罢休,又将该女孩用三轮车拉强行拉到了一山沟内再次对其进行了侵害。
就在犯罪嫌疑人三维斌准备逃离时,涉世未深的李某说了句:你会坐牢的。
这一句话让三维斌恼羞成怒,随后再次扑向李某,用提前预备好的绳索将李某勒死,之后,他将尸体装进三轮车里,运至甘肃境内的一处土坑进行抛尸。
本来,女孩是可以活下来的,面对穷凶极恶,在十一年间连续作案26起,杀害、重伤多人的三维斌时,如果她不说那句激怒犯罪嫌疑人的话,她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经验教训,那就是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尽量不要去惹怒坏人。
如果女孩李某知道她面对的是身负多条命案、穷凶极恶的惯犯的话,她一定不会用言语去激怒他,会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性命。可是她单纯的以为对方已经达到目的了,不会对她实施进一步的伤害,所以想用那句话发泄心中的怨气,却没想到因此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这是她的判断错误。
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期间,不但要达到犯罪的目的,还要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女孩的一句“你会坐牢的”正好提醒了他,他怕女孩报案,而且经过两次侵害后女孩已牢牢记住了他的体貌特征和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些都促成了他杀人灭口并异地抛尸的犯罪行为。
女性遭遇侵犯,往往是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因为性别、体能上的差异,再加上坏人有备而来,所以,反抗多半是徒劳的,而且有可能会引来对方进一步的伤害,比如说由单纯的X侵发展成灭口。
女性遭遇侵犯时,要不要反抗?
我的回答是要反抗,不能被对方吓唬一下就举手投降,但是,如何反抗则要视情况而定。
激烈反抗有可能会激怒坏人,太顺从的话会让坏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首先尽量不能慌,根据所处的环境跟坏人周旋。
如果是在城市周边,你可以提醒他“你很可能已经被监控拍到了,现在每个店铺门口都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你不再伤害我,我不会报警。”这句话是不会激怒坏人的,有可能让坏人醒悟过来:对了,我来的时候经过了某某路口,路过了某某店铺……因此,有可能会让他终止犯罪。
还可以这样对坏人说“我有X病”或者“姨妈在”。
实在没有办法阻止其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先保命再说,完了要保留好证据,尽量记住坏人的体貌特征,等安全之后在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为了顾及脸面而忍气吞声,报警是为了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更多的女性不受侵害。报警后,警察会保护你的隐私的。
预防是女性免受侵害最好的自我保护措施,预防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我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傍晚到凌晨是坏人针对女性实施侵犯行为的高发期。女性在晚上尽量避免单独外出,需要外出时应当找个人作伴。
第二、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单独行走时尽量避开有树林、高大茂密农作物的小路。
第三、不要接受陌生人口香糖、饮料一类的东西。遇到陌生人搭讪,不要理会,并且朝人多的地方走。
第四、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尤其是没有牌照的车,有些车虽然有牌照,但有可能是假的。
第五、不要喝酒,在非去不可,非喝不可的情况下要把握好酒量,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第六、坏人有可能就在身边。据调查,94.6%的侵害案属于熟人作案,其中包括同事、同学、朋友的朋友以及亲属等。
第七、非必要情况下,尽量避免和关系不是特别好的异性长时间同处一室。
第八、家长应当给女孩子灌输这方面的安全常识,并适当严加管束,女孩子出门后家长应当掌握其行踪。
第九、遇到侵害时用拖延、找借口等方法寻找脱身的机会。实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保命要紧,不要激怒坏人。
第十、遭受侵害后一定要报警并保存好证据,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女子醉酒后忘记关门,男子走错房间与其发生关系,男子违法了吗
当然违法,而且是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该男子违背女子意愿与之发生关系,明显犯了强奸罪没有疑问。
这个事件中,男子走错了房间不是与醉酒女子发生关系的理由。这个在量刑上与男子翻墙入室应该没有太大区别。
这事如果反过来,男子酒醉,女子走错房间从而发生了关系,男子就不属于强奸罪。别以为没这种事,现实生活中还真的有。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夏天,某单位(因为是真人真事,不便说太明白)的集体单身宿舍,就真实地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某青年工人的媳妇来单位探亲,就住在单位单身集体宿舍。因为单身楼各房间都一样,床的位置也一样。加上又是夏天,晚上睡觉大家也不关门。
小媳妇初来乍到,晚上起来上了个厕所,回来就走错了房间。以为床上躺着的是老公,也没怎么看清楚,就躺下睡了。
恰巧床上的青年人晚上喝了酒,迷迷糊糊中以为在家跟媳妇在一起呢,就行了房中之事。走错房间的小媳妇事后发现了不对。
这事后来就闹到了单位党政领导那里,领导弄清实情后也觉得不好办。是小媳妇走错房间在先,小青年酒后错事在后。后来听说还是调解了事。
因为题主的问题,触发我忆起了这段故事。权当给友友们茶余饭后添加点聊资,如有不当,还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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