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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过了20年还能继承吗(遗嘱还有效吗?还应该注意什么?)

admin1周前1247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遗产过了20年还能继承吗,以及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有公证遗嘱,但是过了5年还没过户,遗嘱还有效吗?还应该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有公证遗嘱,但是过了5年还没过户,遗嘱还有效吗?还应该注意什么?
  2. 父母去世前,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父母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3. 我和爷爷奶奶长大,他们去世,我应该继承家产吗?
  4. 债务会被继承吗?
  5. 父母一方还在,继承手续怎么办理?
  6. 车牌可以继承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7. 父亲去世,我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处让我开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有公证遗嘱,但是过了5年还没过户,遗嘱还有效吗?还应该注意什么?

您好!有效。

合法有效遗嘱是不存在时效性问题。前提是遗嘱有效。公证遗嘱也有无效的情况,具体可查询有关案例,某公证处赔了100多万。

关于后面做的事情,只有一件:赶紧过户!为什么?简单说一下: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遗产受益人,继承人一旦出现意外,代位继承(继承人孩子继承),转继承(例如离婚,丧偶且配偶的父母还在)等情况就会发生,无论哪种情况,都会让过户变得复杂。

过户手续分两步走:

1.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开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好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去世人死亡证明,财产证明办理。别问有多复杂是不是奇葩,没这些材料你是办不下来的。目前没有捷径。办理的时候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费用是按照房屋指导价百分比收费。

2.继承权公证办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赶紧落到自己名下。费用主要是工本费。

父母去世前,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父母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还有继承权。

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虽然你在父母去世前,因为某种原因,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是这只是一种意向,这个时间段并不是真正决定能否继承的选择期。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财产。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继承遗产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临界点的法律行为。在遗产被处理前,你之前做出的意思表示,如果仍然坚持,那么这个时候就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反悔,仍然是有继承权的。

真正决定是否继承的时间段,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至遗产被处理前。

现在农村有的子女,为了不赡养老人,在老人活着时就声明将来不继承遗产,以此来逃脱赡养义务。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么做,既不能逃脱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不能使放弃继承的承诺生效。

只有在老人去世后,遗产被处理前表态是否接受继承,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爷爷奶奶长大,他们去世,我应该继承家产吗?

您好!

大概率情况下,您对于爷爷奶奶的遗产具有继承权。

孙辈并非祖辈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正常情况下,除非老人生前留下过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遗赠给孙辈,否则孙辈是无法继承的。

但是,除去遗嘱继承之外,还有两种情况,按照题主的描述,是可以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以下分别说明。前提是,爷爷奶奶均无遗嘱。

第一种情况:扶养关系。

题主提到:“我和爷爷奶奶长大”。从字面理解上,可以看做:题主是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题主作为孙辈,可以视为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

但是,还要注意一句话:“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适当”,等同于没有标准。也就是说,到底能继承多少不好说——要么与其他法定继承人相互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就看***如何判决。

第二种情况:代位继承。

如果说第一种情况能够比较确定的适用于题主,第二种情况就不一定(题主并未提及相关信息)。

代位继承有个前提:就是题主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

因为父亲是爷爷奶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将由父亲的直系血亲——即父亲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上述规定表明了两个意思:

一个是“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一个是可继承的份额——有相对明确的标准:假定父亲去世,那么,子女可以继承的祖辈的份额,为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债务会被继承吗?

您好!

债务不存在继承问题,准确的说:如果要继承遗产的话,就要承担相应债务。

能继承的“遗产”包括什么

1.能够继承的遗产是指个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其中,不包括债务。在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来,要想继承遗产,就要承担债务,而且继承的遗产要优先用于偿债。

这里遵循的是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继承人不能说光想着得利,不背负债务。换位思考一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肯定不公平。

这在我国《继承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很清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遗产情况下的选择

根据题主的问题,其实不是法定继承人需不需要继承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继承的问题。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如果说被继承人没有遗产,那么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当然,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偿债的义务。最终就是债权人受损了。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产,但是小于债务,并且法定继承人选择了继承,那么继承下来的所有份额都用于偿债,不足部分也不需要承担。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产、因为债务更多而无人愿意继承的话,这些遗产将优先用于抵偿债权人的债务。

所以,无论上述情况中的哪种选择,从被继承人角度,可能都不愿意继承。而对于债权人来讲,不存在“父债子偿”的法律问题,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父母一方还在,继承手续怎么办理?

死亡一方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也即,夫妻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两个人所有的。所以说,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所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是其遗产。至于其婚前财产,理应算在其遗产份额之内。

遗产的继承

1.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货遗赠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内容发生继承关系。

2.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你的祖父母尚在世,则需要同你的父母还健在的一位以及你(如还有兄弟姐妹,还包括他们)一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他们都已经去世,那么,就是你们自行分割。

遗产取得

1.分割财产之前,应当先拿着死者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注销户籍,然后再行分割遗产。

2.继承人们在一起商议确定遗产的分割方案后,就可以开始取得财产了。对于动产和金钱遗产,可以直接取得。

3.但是对于不动产,由于还有一方健在,一般都不会先变卖分割,但是继承人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之后另一方也去世时再行按照该约定分割。也可以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所有权人变更登记。

车牌可以继承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您好,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即“铁皮”,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由于车牌与车辆不可分割,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车辆,车牌号经过申请依法转移登记后,自然也就取得了车牌。重新核发号牌,是基于对机动车的继承,而不是直接继承。

父亲去世,我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处让我开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您好,鉴于您的问题,建议您投诉该公证处。对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投诉,应该是向当地政府的司法部门(司法厅或司法局)投诉。

关于遗产过了20年还能继承吗和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有公证遗嘱,但是过了5年还没过户,遗嘱还有效吗?还应该注意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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