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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情形有什么影响(刑事案件不***情形有什么要求)

admin1个月前291

刑事案件不***情形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等。

一、

刑事案件不***情形有什么

  刑事案件不***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

二、

检察院决定不***流程

  1.审查。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作不***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不***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决定,并将不***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对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条第二款规定而被不***的人,应当告知其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4.不***的善后工作。不***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5.报请批准。找法网提醒您,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不***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

检察院不***会有案底吗

  检察院不***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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