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正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何时劳动者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立即解除,是指劳动者可以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通知用人单位而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一、何时劳动者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立即解除,是指劳动者可以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通知用人单位而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资格,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具备劳动资格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