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婚姻法颁布于1980年。当时婚外情和第三者都跟不上时代。所以法律根本没有把它们纳入规范内容,而是把封建婚姻的残余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如今,新的思想和概念层出不穷。用法律限制婚外情和第三者,用法律维护合法婚姻,是受害者的共同愿望。2001年修订了《婚姻法》,但仍然没有关于婚外情和第三方问题的明确规定。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主张赔偿,因此一旦婚外情被法院确认,无过错方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有婚外情的当事人大多采用秘密方法,取证困难,导致因婚外情离婚的当事人大多得不到损害赔偿。那么,无罪方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注意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第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别无选择,只能写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忏悔,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诽谤事件等。通常会有警察介入,警察笔录会成为重要证据;
第三,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生活方式的问题,需要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重要证据;
第四,信件、短信、邮件等。两党之间。除书面证据外,此类证据应先公证后提交法院;
第五,照片、录音录像等。但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各方,这样的证据必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否则就不会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