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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病死亡后房产继承(前夫死亡后有财产分吗)

admin4周前69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丈夫因病死亡后房产继承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丈夫因病死亡后房产继承以及夫妻离婚后继续住一起,前夫生病前妻照顾,前夫死亡后有财产分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丈夫意外去世,保险公司赔了50万,丈夫的父母有继承权吗
  2. 夫妻一方因病去世,从法律看不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3. 房产一直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4. 老人没有子女,由侄子办理后事,这种情况老人的房产该由谁来继承
  5. 夫妻离婚后继续住一起,前夫生病前妻照顾,前夫死亡后有财产分吗
  6. 老伴过世,能独自决定如何处理房产吗
  7. 丈夫因病去世,是否可以遗嘱处理50%财产留给亲妈,未成年子女及妻子一分不给

丈夫意外去世,保险公司赔了50万,丈夫的父母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若指定受益人,保险赔付金由受益人取得,若没有指定受益人或指定不明的,按照我国继承法继承。

夫妻一方因病去世,从法律看不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您好!

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去世之后,法定继承情况下,财产将大概率不会完全归属于在世一方。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以下分两部分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情况下的财产分配

法定继承情况下,涉及到两个最基本的问题:

一是遗产份额。二是继承人范围。

假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一半。当一方去世之后,一半属于在世一方的自有份额,另一半属于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顺序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题主的情况,不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所以,一旦夫妻一方去世,而至少又有子女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财产必定由多人来分割,而不全部是在世一方的。

应该如何分配?

举例说明。

假设财产是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两个子女,男方去世,男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男方1/2份额为遗产,由三个人法定继承,各自继承1/3,即整个房产的1/6。另外1/2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最终:女方合计4/6,两个子女各自1/6。

注意三个问题:

可以放弃。一家人可以相互协商,如果有愿意主动放弃的,要书面放弃。放弃的份额由谁继承,依然协商一致而定。必要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双无人员(无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要保留其必要份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至于多少,自行而定。多分、少分或不分。对去世人生前尽到义务多的,适当多分;没有尽到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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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一直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您好!

一般情况下,当家中一方老人去世之后,都会建议题主抓紧过户。但是从题主这种情况来看,短期内过户的难度比较大。

根据题主所讲,姐妹俩对于老人房产的继承分割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建议题主等等。

问题主要卡在两个点上了:一个是母亲目前的精神状态和想法;一个是房子一旦拆迁会怎么办。

下面分别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并介绍一下不过户的影响。

为什么不建议现在办理继承过户?

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题主母亲目前的状态。

阿尔茨海默症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再加上抑郁,换句话说,老年人现在已经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目前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在法律意义上都不成立,即便同意放弃、让女儿们继承也不可行。能代替其做决定的只有法定监护人,即两个子女。而子女为老人做出的决定,必须不能损害老人的利益。

换句话说:即便现在办理继承——

属于母亲的那一份,也必须要给到母亲,女儿不能代替其放弃,否则涉嫌损害失智老人权益。

如果把份额继承给了母亲(不管是部分还是全部),未来母亲百年之后、还要再继承一遍。

再加上老年人目前的这种状态,如果她反对办理,建议还是不要给老人“刺激”。

如果房子拆迁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拆迁了,其实可以就着房子拆迁的机会,顺道把房子的继承办了。

原房子的产权人为父亲,父亲已经过世,未来拆迁一定会面临新的房屋产权人登记的事情。目前状态的母亲是不能做出决定的(例如,签字),这时候,女儿就可以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代替母亲签字。前提是,不能占有母亲应得的份额。例如:

房子可以是母亲、两个女儿三人共有,母亲占到2/3,两个女儿各自1/6(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分配份额)。

或者照顾到母亲的情绪,将房子登记为母亲一个人名字也可以(无非就是后续再继承一遍)。

如果不过户,未来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题主的家庭情况来讲,个人认为现在不办理过户,不会存在太大的影响。只不过房的产权中的一半儿现在“空着”而已,无法进行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等)。

需要提示的是,这里有两个前提:

除了母亲、两个女儿之外,房子不会再涉及到任何其他法定继承人,例如,爷爷奶奶均早于父亲过世、姥姥姥爷也要早于母亲过世。

姐妹俩没有任何财产分割上的争议。

到时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直接把父母的房产继承下来即可。

老人没有子女,由侄子办理后事,这种情况老人的房产该由谁来继承

这种沒子女的老人,实际就是五保户了。超过60岁,平时会住进公办的敬老院的。一旦去世,安葬费国家也无力量全包,一般出5000元左右补贴,还是由其最近的亲人负责安葬。这里说的由姪子办理后事,就是这样形成的。一般来说,这位负责处理其后事的“人",即是大家公认的,合法的,这位老人的房产继承人。这是当下农村的风俗,这人负责雇人帮忙,负责烟氿饭菜招待,并披麻戴孝。这也不是老人去世后才确定由谁来继承,而是老人生前,经全体族人商量好的。一般老人有弟兄的,由弟兄的儿子其中一人负责。那怕去世老人有女儿,往往也是由一个姪子安葬老人,然后继承其房产。

实际这种情况也合法,符合老人留下遗嘱的程序。所以有时候,老人并沒有亲姪子,往往提前确定了后事由谁办,其遗产由谁继承。所以,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不管老人有无遗产,遗产多少,无人去争。沒有子女的老人,在农村办后事,都是这样默默进行的。

夫妻离婚后继续住一起,前夫生病前妻照顾,前夫死亡后有财产分吗

必须要以法律为标准,只要死者有法定继承人,前夫必须要留下遗嘱遗书,说明给前妻多少财产,前妻才可以按照前夫的遗嘱遗书拿回所赠予的财物,如果没有正规的遗嘱遗书前妻没有继承权,前夫去世也没有权利得到前夫所遗留下的财物。

老伴过世,能独自决定如何处理房产吗

没有老伴的授权你不能独自处理房产。

丈夫因病去世,是否可以遗嘱处理50%财产留给亲妈,未成年子女及妻子一分不给

不可以。丈夫因病去世,去世前确实可以拥有全部夫妻财产的50%财产,但是这50%的财产并非全部都可以作为遗产。因为他的子女未成年。

在我们国家,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换句话说,义务人在抚养未成年子女和赡养父母是必须进行的,并且具有法律强制性。所以,在儿女未成年之前,这50%里面必须把抚养子女所需要的抚养费去除,然后才是丈夫的遗产。至于孩子的抚养才费到底是多少,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再具体分析。

因此,题主所提出的问题,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无论什么原因,都不会得到法律和社会的支持。

其实回答这个问题,我心里非常诧异,这个世界上又不孝养老人的,也有不顾念夫妻情意的,但是对未成年子女如此厌恶的却很少见到。也许子女的出生不在自己的计划内,也许子女的母亲使男子厌恶,但子女只要是男子的骨血,男人就负有教养抚养的责任。

同时从这个问题里我也看出了这个男人的无情和自私,要知道无论什么原因,孩子都是无辜的,而这个男人只认自己的母亲,却无视自己的后代,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孩子的母亲,自己的妻子,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丈夫因病死亡后房产继承和夫妻离婚后继续住一起,前夫生病前妻照顾,前夫死亡后有财产分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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