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郎世勇,
在界定本罪时,应注意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区分。还有一些特殊原因导致的重婚行为,如自然灾害外出谋生导致的重婚,长期配偶失踪导致与他人结婚,被拐卖后再婚等。因为这些重婚者主观恶性较小,不能以重婚罪论处。通奸或者非法同居,没有事实婚姻关系的,不能构成重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与他人结婚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具体来说,有两种人:一种是重婚。所谓“重婚罪”,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并与他人结婚的人。第二,结婚的人是指没有配偶,但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之结婚的人。
4.主观上,本罪是故意。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知道自己有配偶,和别人结婚。行为人认为配偶已经死亡,并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第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却和另一个人结婚。没有配偶的人被有配偶的人欺骗,误以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没有配偶的人不一定构成本罪,只有有配偶的人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