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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行吗)

admin1个月前75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以及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
  2. 行政诉讼开庭后6个月还未收到判决书怎么办

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

不可以。

故意伤害他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承担行政责任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开庭后6个月还未收到判决书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和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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