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财产分配比例法律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具体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此时无过错的一方分割到的财产比例可能会少一点,不过也不是绝对的。
一、
婚姻过错方财产分配比例
婚姻过错方财产分配比例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时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二、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低于管辖如下:
1.不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的法院管辖。找法网提醒,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财产纠纷(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