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和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以及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是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计算出每天的工资。2、病假四天只发放80%。3、月工资减去四天的20%,就是应该发放的工资。4、如,月工资为2000元,日工资为2000元÷21.75天=91.95元。四天病假只发放80%,4天工资为367.8,只发放294.24元,即,当月应扣除73.56元,该员工工资当月应发放2000?73.56=1926.44元。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是什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内:工资支付
超过医疗期:工资不支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期内:工资支付
超过医疗期:工资不支付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各地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好了,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和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是什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