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有两者权利、产生的依据、法定的主体、本身的性质等都是会有一定的区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一、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有:
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是新型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
3.土地承包权是法律上的客观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现实中的主观权利
4.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主体是农民,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户
5.农民土地承包权具有社区成员权特性,不得被剥夺和非法限制;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被依法剥夺
6.土地承包权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能流转、抛弃或放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流转
7.农民土地承包权因“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而长期存在,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具有较长期限,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因一定法律事实(如承包方依法退包等)而消灭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三、
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找法网提醒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