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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搞养殖用交占地税吗
- 哪些项目不需要交税
- 如果要征收房产税。自建住宅房集土,国有划拨在范围吗?
- 你们知道土地的类型有哪些吗?
- 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还要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2021年乡镇土地使用政策
- 我国的税收种类有哪几种主要税收是哪几类
搞养殖用交占地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三、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养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哪些项目不需要交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Ⅰ、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Ⅱ、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五)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七)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八)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九)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十)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十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十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如果要征收房产税。自建住宅房集土,国有划拨在范围吗?
这里有三个问题,一是城市房产会不会全面推行房产税,二是城市推行房产税后农村宅基地会不会跟进,三是国家划拨的土地的房地产情况。
第一个问题何时出台全面性的房贷税?房地产不是如增值税、所得税那样的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定的税收系统,而是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的地方各自制定的税收范畴,这也是为什么如今只要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城市还在有步骤地推广,大部分的城市没有触碰,有些也就是隔靴挠痒。这跟我国的经营城市策略有关,毕竟城市的主要税收来源靠土地,而房地产是制约房价、租金和土地的有效发挥,只有土地稀缺性强,不能靠土地支撑的一线城市等会推进最快。而大部分的城市在房产税上根本就未有所触碰,或许至少要在未来10年左右的城镇化建设告一段落,才会扭转视角把目光聚焦到房产税上。也就是说房地产在短期内不可能全面实施,真的要有那也是象征性的隔靴挠痒。
第二个问题农村房地产会征吗?何时?农村房产税会征,但时间是非常久远之后。要征收农村房产税必须是农村宅基地的全面市场化推进,另外还要让农村成为了有钱人居住场所,以及养老养生、创业创新的重要基地,这样可能会达到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时间或许会在2035年以后。
要实现农村宅基地突变,还需要三步走。第一步是在有条件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宅基地转让,区域可能就是以区或县为单位,还必须是本区域内的无宅基地的农村集体户口人群;第二步是全面性的房产交易,这是一步大跨度的改革,可以释放出仅100万亿的财富能量,是可以让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十年的大利好;第三步就是城镇化基本完成,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进行对流,一些创业、创新、养老、有钱人开始进入农村,农村成为了一个香饽饽,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农村征收房地产的时机已到。
第三个问题划拨用地是否需要征收房产税?这样看具体的不同情况而定,划拨应用医疗、教育、卫生、车站、政府办公等公共设施和服务属性的用地,连土地成本都几乎被免了,更不用说房贷税征收,自然是无需缴纳;还有一些是用于科技创新、企业性质的划拨性用地,这些属于企业范畴,是通过税收和土地使用费来进行征收,而且这些年也是一直有之;至于那些虽然是划拨用地,而性质是住宅类的特性,这可能还是历史遗留问题为主,还的按要求缴纳房产税。
总之,房产税不可能一气呵成,而是慢慢地逐步推广。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再向四五六线城市扩展。从城市逐步向农村转移。这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现在的城市房产税还没有全面开始,农村房产税还远远不是考虑的范围。
你们知道土地的类型有哪些吗?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中国的土地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土地污染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看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农用地:就可以分为耕地、林地、园地、牧草用地、其他农用地几类:建设用地可以更细地划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用建筑用地、住宅用地、水利建设用地等等。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类型是指土地按其自然属性(综合自然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划归的类别。土地各个构成因素(土壤、岩石、地貌、气候、植被和水分等)性状的不同量的不同组合。土地类型的性质取决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不从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单独因素。土地类型是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也是土地评价的基本单元。若以土地作为总体,土地类型就是总体中的个体,因此,人类在生产活动中利用土地实质上是利用土地类型。依据一定标志划分土地类型的工作称为土地分类。由于分类目的不同,存在着多种土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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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还要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您好,我是香山老戴农特产,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建议和帮助。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2021年乡镇土地使用政策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我国的税收种类有哪几种主要税收是哪几类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类:它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属于这类税收。2.收益税类:它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属于这类税收。3.财产税类:它是以纳税人拥有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4.资源税类:它是以自然和某些社会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属于这类税收。5.行为税类: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都属于这类税收。二.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1.工商税类:工商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等。2.关税类:关税类的税收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3.农业税收类:目前农业税已取消。三.按税收收入的支配权限分类。1.中央税:指由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管理的税收,如我国现行的关税、消费税等税种。2.地方税:是指由中央统一立法或受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负责管理的税收,如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等税种。3.共享税:如果某一种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按法定方式分享,便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我国共享税由中央立法、管理,如现行的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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