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合同中规定固定加班费这合法吗(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admin1个月前848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合同中规定固定加班费这合法吗的问题,以及和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经常加班但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2. 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3. 公司长期用老板的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这合法吗?是否构成偷税漏税?
  4. 公司规定周末单休,请问单休违反劳动法吗?
  5. 与事业单位签劳务派遣的合同好不好?
  6. 公司一周强制周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为什么?

公司经常加班但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吗。一,你是在什么大集团公司,还是小分公司。他之要是正常正规的公司吗。员工进入单位工作,应该有招聘证书条约规定啊,也有入区合同享细的规定啊。如果公司里有了任务的需要,员工大量的,长时间的加班工作。如果需要叫职工无偿的白干加班吗,他也的真心实意的和职工,说明享细原因吧。现在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时代了啊,不是强迫命令的时代了吧。二,如果这个集团公司不是正规公司吗,那就难说了,他本来就没安着好心,你之要付了合同定金,签定了合同,签了字,按了手印,你就成了他手里的一个活死人了。他碍说个啥就是一个啥了,如果辞职走人,那就是定金,工资报费了一无所无的走吧了。三,如果你要在个,自称能人的假公司里干吗,他吹牛逼吹的比泰山还要重,其是他还欠着一大屁股但子债务。他从招聘你们就是准备坑你。你就什么也别想要了。进快找其他门路为上则吧。不好介绍清楚啊。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现在很多公司都玩这样的套路,劳动合同上只写最低工资标准,但实际发的工资要高于合同上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去劳动仲裁,工资应该如何认定呢?

实际上,我们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岗位、工资等不可能一直不变!虽然说调岗、降薪,我们会提出异议,但如果是升职加薪,相信没有哪个人会纠结劳动合同约定的!

一、工资额度,还是要结合工资结构来确定!

劳动合同只是签订时候的约定,而且对于后面的需要按照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这种就属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经过实际履行生效!

举个例子,劳动合同上只写了工资1800元,那么公司肯定有权力给高于这个数额的工资,毕竟公司愿意多给钱不违法!那么在每个月工资表或工资条中,就会出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类名目。

那么你每月实际工资是一万多,那就得看看这个构成是怎样的,其中那些是基本工资、那些是岗位补贴,那些是加班费等等!

如果你没有工资条或工资表,那么你知道提供工资发放记录,比如银行转账流水,那么就得由工资来证明这一万多是怎么算出来的!正常来说,如果合同约定1800元,就算疯狂加班费,一个月也不可能有1万多收入的,肯定有其他固定工资的部分。

二、劳动仲裁确定工资,按最近12个月工资记录,不是单纯看劳动合同!

你们公司半年多没发工资,那就算拖欠工资,那么劳动仲裁在确定你工资时,是按照公司最后一次发工资之前12个月的发放状况来看!

如果你有工资条,或者工资银行转账流水,这个就会作为确定你工资的依据,如果算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也是这样算的。

如果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因为你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肯定优先看工资条、工资表、或银行转账流水,通过这个来算。

这里要注意的是,像上海市等个别地方,算经济补偿金,是不包含加班费的!所以,如果在这些地方,你一万多工资里究竟有多少是加班费,就会应到到你最终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在大部分城市是把加班费算在内的,则不用太担心!

三、半年多没发工资,应该如何确定这半年的工资?

劳动仲裁是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的:

1、你最后一次发工资前的月工资是一万多,如果公司和你能证明工资结构和工资计算方法,那么如果这半年你上班情况和之前差不多,那么就会按照之前的算法来计算工资。

2、如果公司不提供工资结构、计算标准,你也没办法证明工资结构和计算标准,那么则会按照你最后一次领工资之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来确定这半年的工资。这个需要你提供工资发放流水记录。

3、假如公司坚持说你工资只有1800元,并且你也没有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那么真的就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来认定你的月工资。

总的来说,只要你有工资发放记录,特别是银行转账记录,那基本上就不用担心!

公司长期用老板的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这合法吗?是否构成偷税漏税?

谢邀!

用私人银行账户发工资是否涉及逃税,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企业利用私人账户发全额工资,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视同“现金”支付工资形式记账,不存在逃税问题。但如果企业发放工资采用“二次工资”形式,即员工工资一部分是对公账户发放,一部分通过私人账户发放,这种情况可以基本断定是在逃税。

现在企业发放工资,一般都是通过网银银行代发功能,方便快捷。但也有的企业没开通网银代发功能、或某种原因不能使用,有的企业甚至连网银功能都没开通,都是采用现金发放。如果要支付长期驻外地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呢?只好从对公账户转账(或“钱不离柜取存”)到私人账户,再用私人账户支付了,然后财务视同支付现金记账。

可能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互联网这么发达,网银这么流行,为什么还这么原始。实际上,现实中我们想不到的情况太多了。就像前不久报道的江西某地,一个性格内向会计,居然手握企业各种印章,进而挪用巨额款项的事件,更让许多资深财务人员大跌眼镜。但现实就有这么多看似奇葩、但确实存在的事情。

如果企业采用“二次工资”,一般是为了“协助”员工少交个税,同时也是为了企业少交五险一金。但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企业要多少25%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或查账且盈利情况下)。在明年开始的五险划归税务部门“征收”而不是“代征”的新政策下,这种情形估计会更多。

公司规定周末单休,请问单休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规定单休合法吗?作为HR,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只要公司操作做到位,一个月休一天,甚至无休都能合法。

一、劳动法对于休息日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以及第38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我们不难看出,《劳动法》其实并没有对每周休息几天,什么时候休做过明确要求。简单的理解是,每周必须休一天,一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就行。至于是周三休,还是周日,并没有强制要求。

但是事实上在《劳动法》实施后,国家又出台了相关法规,对工时做了调整。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以及第7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规定中,将每周工时从44小时下调为40小时。另外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周末双休,对企业,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没有强制周末双休。

注:综合工时制,应在一个周期内,按此标准算出总工时和总休息时间,并予以执行。

二、一周只休一天,到底合不合法?

一周只休一天是不是合法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超工时。前文提到,一周总工时为40小时。如果一天上班6小时,上6天,总工时为36小时,没有超过40小时,即合法。

但是现实中,不超总工时40小时的情况几乎没有,大多数公司、工厂都超了40小时,甚至很多双休的公司也都超了40小时。

这些公司都违法了吗?不违法,超出部分算加班!

三、公司可以安排无限制地加班吗?

依据《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劳动法》看公司要安排加班,得遵守三点:

1.每日加班不超1小时,最多不能超过3小时;

2.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3.公司安排加班,得和工会或者员工本人协商;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懵了,公司安排加班,从来没有和自己商量不说,加班时间36小时早不知道超到哪里去了。按这个规定,像那些互联网大厂喊得996,不是严重违法了?

事实上,法律归法律,实际出现劳动纠纷,另有标准依据。

四、实际的劳动纠纷怎么判?

虽然《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做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劳动纠纷中,对加班是否合法的判断标准是,“是否给加班费”。

换句话说,只要给加班费,一个月休一天,甚至无休,也合法。如果不给加班费,就是加班一小时,也是违法。我认为之所以这样判,是因为企业经营存在很多变量,死板地控制工时,不利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

五、加班费怎么算?

所以问题的关键来了,公司规定单休合法吗?关键在于加班费是否依法发放!

依据《劳动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发放标准:

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加班费为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为工资的300%;

举个例子,小王平时双休,日薪100元,国庆节加班7天,10月1-3日为法定休假日加班,按300%算,3天加班费为100×3×3=900,10月4-7日为休息日,按200%算,4天加班费为100×4×2=800元,合计1700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计件工资的单位,在完成定额任务后,或达到标准工时后,计件单价按正常单价的150%、200%、300%计算。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单位,超出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为加班,按150%、200%、300%计算加班费。

六、公司有不给加班费的办法吗?

如果公司依法给足加班费,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愿意加班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还掌握了一种“白嫖”方法——加班需要审批。

大多数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都有这么一条“加班需要审批”,这即意味着有领导签字批准的加班属于加班,没有批准的叫员工自愿主动加班。自愿加班,不是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因此可以不用付加班费。

很多劳动仲裁案例,员工之所以讨不到加班费,关键就在于加班没有得到领导的签字审批。缺了这份审批,一来无法证明公司同意员工加班,二来也无法证明这次加班是公司安排的。既然不是公司安排的加班任务,又没有公司批准同意加班,公司要给加班费就不成立了。

总结: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双休,只规定了每周必须休一天,可以是周日,也可以是周二,对具体哪一天,并没有强制规定。

但是法律法规对劳动时间做了限定,每周工时不超40小时,超出时间算加班,且每月加班总工时不超36小时。在实际操作中,对加班的严格限制,很难执行到位。因此,演变出只要给足加班费,即合法。

因此不少公司对“加班”做起了文章,只要公司不给员工加班审批,只是口头通知员工加班,员工就无法证明加班是公司安排的,也无法证明加班是公司同意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在劳动仲裁时,员工会很吃亏。

关于劳动问题,大家都遇到什么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会一一回复。

与事业单位签劳务派遣的合同好不好?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委托某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者签订的,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和缴纳,有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题主说的事业单位就是用人单位,你就是这个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实际上是属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工资收入不高,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也是最低档,少福利待遇。但若要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工资收入多少不在乎,可以考虑这个事业单位。另外,如一时无好的工作单位可选择,也可考虑先入职这个单位,等有一份较好工作了,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以上仅供参考。

公司一周强制周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为什么?

我是阿凯律师,欢迎关注阿凯说劳动法,了解更多劳动法知识。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点,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第二点,劳动者每周至少应当有一天为休息日,也就是说至少有连续24小时的休息。

第三点,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每周工作6天,但是总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0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是6天工作制的用人单位,每天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6.66个小时。

第四点,结合上述规定,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每周的工作时长超出上述的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参照加班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点,如果是经你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的,那就按照加班计算,在周六周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先安排补休。如果没有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同时要注意每天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小时,每个月的加班总时长最长不超过36个小时。

那你清楚了吗?

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关注。

好了,关于合同中规定固定加班费这合法吗和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196a8b45070d0e2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