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抱13岁女朋友犯法吗和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女子被司机拉入树林侵犯,为自保没反抗,之后再报警算强奸吗
现实中,通过案件分析,有90%的女生在被侵犯后选择了沉默,其实很多被害者不知道,只要做到这些,既能保护好自己的性命,还能将坏人绳之以法。
一个被侵犯的女孩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她走过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身后有人说:“别动,把所有值钱的都拿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命。”
随后女孩被一把匕首架在了脖子上,女孩面对劫匪,她决定给劫匪所有的财物,只希望坏人不要伤害她的性命。
让女孩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劫匪在抢走了所有的财物以后,被女孩的美貌所吸引,于是劫匪就逼着女孩脱衣服。
女孩坚决不依,劫匪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说:“你信不信我要你的命?”
女孩左右为难,一边是贞洁,一边是生命,最终她选择了后者,于是,女孩在一个树林中的草丛里被欺负了。
过了很久以后,劫匪满足地离开了,离开前用刀指着女孩说:“你要是敢报警,我一定回去找你。”
女孩一动不动地躺在草丛上一句话都没有说。
过了许久以后,女孩才慢慢起身穿好衣服,当她走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时,她很想大声呼救,她想说:“求求您帮帮我,刚才我差点死掉,一个拿刀的男人糟蹋了我。”
可是她想到劫匪最后离开的画面,她挣扎了许久以后,最终没有选择报警。
女孩跟大部分的性侵受害者一样,她没告诉父母,虽然父亲发现了她的异常,但她每次都想办法遮掩过去,因为她知道,如果说出来,父母第一句话很可能是:“你没脑子吗?为什么一个人走那么偏僻的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会选择忍气吞声,自吞苦果,宁愿让自己活在痛苦和悲伤中,也不会报案。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不报警?
答案是:很多女性怕被报复,更害怕危及生命!
一个被残害的女子2018年6月,一则寻人启事刷屏朋友圈,一位24岁的青年女演员张某离奇失踪了几天了,大家都在努力扩散消息,希望能尽快找到她。
失踪的女孩叫张某晴,湖南岳阳人,身高170,体重50kg,毕业于云南艺术学院戏剧表演专业,是云南儿童艺术剧院的一名演员,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4点在昆明呈贡大学城云南艺术学院附近失踪。
最先发布寻人消息的是张某晴的未婚夫赵老师,他们两人都是云南艺术学院的学生,毕业以后两人就一直在一起,关系一直很好,准备当年8月份结婚。
据赵老师回忆,6月15日当天下午4点,他要去学校排练,于是带着未婚妻一块去帮忙,到学校以后张某晴说要先去学校里的一家理发店里洗头,于是两人暂时分开了。
可是一直到傍晚张某晴都没有回来,赵老师一直拨打未婚妻的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于是他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可以帮忙寻找自己的未婚妻。
而就在警方赶到之前,赵老师收到了一个短信,信息是他未婚妻发来的:“......我的手机摔坏了,要去修,你不用打电话给我,我大概晚上10点多钟就回来了......”
按理说这个信息对于赵老师来说是定心丸才对,可是赵老师却愈发地不安起来,因为他和未婚妻平时都是微信聊天的,既然手机摔坏了可以发短信,应该也能发微信才对。
最让赵老师不安的是,因为张某晴是湖南人,说话喜欢用湖南的一些字眼,可是赵老师发现这个短信不像未婚妻发的,更像是云南人的口气发的。
虽然很是怀疑,但是在没有找到自己的未婚妻之前,赵老师还是动员了自己的关系,一起寻找张某晴。
而此时的张某晴早就已经被害多时了。
据知情人透露,张某晴去了一家理发店洗头,里面并没有客人,只有一个黄某的男人坐在椅子上看手机。
黄某看到靓丽的张某晴时,被她的外表所惊艳,随即安排她去二楼隔间洗头。
对于张某晴来说,她并没有多想,按照黄某的指示去了二楼的隔间,随后黄某悄悄地关上了理发店的大门,然后快步向楼上走去。
在洗头的过程中,黄某下意识地去碰触张某的敏感部位,张某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会被猥琐,她就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救命。
理发店老板害怕引来路人,他用手紧紧地勒住张某的脖子,并用力捂住她的口鼻,直到张某停止了呼吸。
看到张某晴没有了呼吸之后,黄某随后走下楼,写了几个字,然后打开门以后走了出去,他像没事似的看了看街道上的行人,然后把门锁上,将一张纸贴在了上面,纸上写着:有事打我电话,放假三天。
随后黄某趁着没有人的空间从旁边的窗子直接爬回了理发店,随后向二楼走去。
让人不敢相信的是,黄某走上去以后,看到已经死去的张某晴,内心兽性大发,竟然将张某晴的尸体玷污了。
在此之后,黄某又残忍地往张某晴的脸上喷上了很多液体,从而导致张某晴严重毁容,并于当天晚上,将张某的尸体都到了远处的一条小河里。
张某晴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因为一次理发而丢了性命。
从这个案子中可以看出,张某晴有较好的容貌,从而导致理发店老板黄某对其产生恶意,以至于对张某晴动手动脚的,张某晴在感到侵犯时,当即就激烈反抗,从而失去了性命。
这件事也让很多女人感到后怕,与此同时,很多女性朋友也都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女生遇到这种情况时,到底该怎么做?
选择沉默比反抗更重要对于这样的问题,其实真的不是很好回答,这涉及的方面太多,包括面子、尊严、生命等等,虽然无法明确怎么做,只能说,被侵犯女孩的做法是正确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以张某晴为例,在她被黄某侵犯的时候,选择了激烈的反抗,当时肯定还有其他一些激怒黄某的言辞,虽然具体的不轻,但是我们可以推演一下,张某晴会说哪些刺激黄某的话。
首先来说,当我们遇到歹人的时候,一般都会说:“你要是敢乱来,我立马报警抓你。”
其实这句话并非没有任何用处,如果遇到一些“入世”不久或恶根不深的人,很可能会被这句话吓住,从而让女人虎口逃生。
但是,也有一些“惯犯”是不在意这些话的,要知道如果他在意的话,也就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了,因此,在遇到这种人时,单单一句“报警”是没有用的,反而会让坏人一下子处于紧张的状态,又怕被害人报警,出于“自保”的心理,就可能残害被害人。
其次,张某晴还可能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记住你了,你是跑不了的。”
其实这句话和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一样,但是对于歹徒来说,危险性更大,因此,歹徒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就会对被害人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除了语言上的刺激以外,肢体上的反抗则会让歹徒提起更“兴奋”的征服欲望,女人越是反抗,他越是想要征服,但是又担心被害人大声呼叫,就会将被害人打昏或者用胶带堵上嘴巴。
如果在行凶的过程中,女人依然激烈反抗,此时已经构成犯罪了,歹徒更不会轻易放弃,为了达成自己侵犯的目的,往往就会对被害人痛下杀手。
网络上报道的类似的凶杀案,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杀害被害人时,凶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她一直大吼大叫,我害怕引来人,只能将她杀了。”
因此,在女性面对无法阻止的侵犯时,与其激烈反抗,不如做一只沉默的羔羊,因为通过心理学来说,歹徒起初并不是真的杀人劫色,大都是想侵犯一下女人,并不想要了对方的性命。
但是,能不能保住性命不只是取决于女性忍辱的接受不反抗,还取决于犯罪分子的心理扭曲程度,有些歹徒就算女人一声不吭,他也可能会残害女人,但是总的涞水,不反抗比反抗活下来的几率来讲,做一只沉默羔羊是一种比较“保命”的做法。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女人主动递给罪犯安全套的话,更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很多朋友可能会问:“你都主动递套了,人家还算强奸吗?”
答案是:主动递套也算犯罪。
主动递套并不属于自愿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强奸罪的界定是: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如果歹徒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就构成了犯罪,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而这种情况也有发生,话说早些年前,某女性搬家到某小区,因为她天生丽质,门口的保安主动献殷勤,帮助她搬运行李,还经常给她送水。
有一天晚上,保安以物业检查下水道为由,要求进入女人家中查看,女人对保安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平时也帮了不少忙,也就没有多想,直接开门让保安进屋查看。
保安进屋后观察了一番,趁女人不注意把门反锁,随后从背后一把抱住了女人,试图猥琐。
女人被吓坏了,才意识到保安意图不轨,她后悔的同时,下意识挣扎着反抗。
保安害怕被人发现,一气之下打了女人几个大嘴巴子,女人被保安扇了耳光之后,心知无法逃脱,只能妥协。
保安一看女人不再挣扎,随即要和她发生关系,女人无奈之下要求保安使用避孕套,并告诉保安:“如果我怀孕了,你就暴漏了。”
保安心想也是,就听从了女人的建议。
因为担心女人出尔反尔,保安事后还拍下了女人的照片以此威胁,在得到女人不报警的承诺后,保安直接扬长而去。
女人在保安离开之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保安被警方缉拿归案,但是他一口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
为此,警方将他刚刚使用过的避孕套放在他面前,保安才承认自己确实和女人发生了关系,但是,他认为是女人主动提出使用避孕套,存在“引诱”自己的嫌疑,所以这并不能算强J,应该属于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
但是法院并不认可律师的说法,法院认为女人主动递套属于无奈之举,处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考虑。
而整个过程中,保安则是以暴力强行与女人发生关系属于事实,最终保安以强奸罪被判入狱。
如何收集证据通过这个案件就能看出来,主动递套发生违背妇女意愿行为的,一样属于犯罪。
因此,如果女子被侵犯,为自保没反抗,事后再报警的话,还是算强奸的范围,但是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1、犯罪分子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皮屑,毛发。
2、尽最大努力回想当时的情景,一些细节性的问题都要和警察说清楚,细节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3、记住凶手的模样,凶手的特征主要是高矮肥瘦,脸上有痣或者其他不同的地方等等。
4、被强奸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医院,请医生提取犯罪分子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精液,做DNA检测,最好做到不上厕所,以免造成证据流失。
最后古代女子把贞洁看得比性命都重要,所以,我们经常在电视剧或小说里看到,女子为了保住自己的贞洁,宁死不屈,因此丧命九泉。
而当下,当女性在面对被性侵的时候,“躺平”或许是保住性命最好的方法。
当女性受到侵犯的时候,如果没有办法避免,那就默默地忍受,只有这样,才能最好地保护自己,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机会将坏人绳子以法。
女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你在职场或官场中多么强势,在单独面对歹人的时候,强势是吓不走他们的。
甚至有的歹徒看到女人太强势,萌发出更强烈的占有欲,对女人来说,那时更加的危险。
所以,当面对歹徒的时候,首先要观察周围的环境,如果呼救可以吓退歹徒的话,那就要立即呼救,如果环境不适合的话,就要闭紧嘴巴,尽可能不说刺激歹徒的话,让他尽快完事离开。
而在这之中,女人要收集一切可以收集的证据,等歹徒远离之后迅速报警,并能准确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五官和体型。
以上的种种行为,都是活人才能去做的事情,所以,真正面临被强奸的时候,请先把“贞洁”放一边,尽可能地收集嫌疑人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让歹徒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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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了(男女)朋友,他(她)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那一日,某男子去柳花巷中嫖娼。“翻云覆雨”之后,某男子对卖淫女子顿生好感转而爱恋不已!
卖淫女子对于某男子相见恨晚!某男子对她爱意绵绵!她亦决心弃恶从善追随于他!
某男子与卖淫女子遂成为了男女朋友。“神仙眷侣”指日可待!
几天后,公安机关接到“线报”。某男子违法嫖娼的行为被举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某男子与卖淫女子,他(她)们对嫖娼卖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他(她)们亦告之公安机关,他(她)们现在已成为了男女朋友。
公安机关认为,某男子和卖淫女子嫖娼在前;男女朋友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某男子与卖淫女子予以罚款和五日的行政拘留。
某男子与卖淫女子虽然被罚,他(她)们却仍然兴高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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