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不签劳动合同是谁的责任(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admin2周前76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不签劳动合同是谁的责任,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我没有签劳动终止合同,公司把我社保停了怎么办
  2. 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起诉公司,是道德问题还是人品问题
  3.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4. 没签合同辞工要几天
  5.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6. 社保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7. 朋友新入职一公司,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已经半个月过去了,怎么办

我没有签劳动终止合同,公司把我社保停了怎么办

到社保局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起诉公司,是道德问题还是人品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所以出现,员工离职以后才起诉公司,原因很多,这凸显了作为弱势一方的员工维权难。

员工维权,理直气壮。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要求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要赔偿员工的损失。员工要求企业支付两倍的工资,是合情合法的。

因此,员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是于法有据的,是合法的,根本不存在道德问题或者是人品问题。

据此,我们不难看出,题主的问题是有问题的。

题主的思想认识是欠缺的。你认为,员工不应该起诉公司,或者是应该在公司工作时就起诉公司。都已经离职了,再来起诉公司,似乎是趁火打劫,敲竹杠,想在离开前,发一笔横财。

这是你对员工行为的错误认识。更确切的说,你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没有想员工的理由。

员工任何时候都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又没有奢望过高的诉求和利益。难道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也是道德问题和人品问题?还有没有员工生存的空间和理由?难度侵权的不受谴责,受损的倒要装孙子,做缩头乌龟?哪有这样的道理!!道德和人品有问题的,应该是那些违反法律的企业,而不是员工本人。

你思考问题的角度,带有明显的偏袒,缺乏公正客观的立场。

员工为什么辞职以后才起诉?

这个问题的焦点,应该是在离职问题上。很多人会质疑员工,为什么上班的时候不起诉呢?

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很多。谈判、调解、仲裁、起诉等等。对于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作为一个想在公司继续工作的人,一般是不会采取诉讼这种带有强制力的手段。我们会先跟公司的领导沟通,争取领导主动给签订。也可能通过工会、调解组织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员工会采取仲裁、起诉这两种方式来处理。

员工起诉公司,代价很大。因为合同问题,与公司对簿公堂,对公司来说,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甚至是有损公司形象,降低公司的信用值。这种诉讼,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般是会胜诉的。

但是员工胜诉,却不一定能保住工作。企业败诉,付出了很大代价,名誉受损,资金受损。对于这样一个不顾大局的员工,企业一定会对他采取措施,调岗、降薪等方式,逼着你辞职。

赢了诉讼,输了工作。这就是员工起诉公司的代价。

因此,很多员工选择在辞职以后维权,起诉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也是一种悲剧和无奈。员工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辞掉你,企业随时可以招录一个新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肆意而为,不顾员工的利益。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以后起诉公司,不是道德和人品问题,这是员工的无奈选择,体现了劳动力维权的悲剧。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我的答案是:很遗憾您不能随时离职,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随时离职的情况。您可以选择接受未签劳动合同的每月双倍工资,直到一年期满以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按相应程序/要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具体聊一聊:一、为什么没签劳动合同不能随时离职?

离职,也就是终止/结束劳动关系。从劳动者的角度讲,能主动结束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和公司协商解除、第二种单位某些特定的违法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第三种提前通知解除。

而法律规定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有两种,他并不包括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两种具体是: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离职?

上面介绍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可以随时离职的情形,那么就只有协商解除和提前通知解除这两种方式了:

1.协商后结束劳动关系,这个好理解双方谈妥就OK了,当然可以不受时间等限制;2.提前通知解除分两种,具体来讲:如果你现在是在试用期的,只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期满以后你就可以重新找工作了。三、因没签劳动合同提出离职的,如果已经实际上班超过一个月了,可别忘记索要经济补偿金。综上,我认为:没有签劳动合同虽然是单位违法,属于单位有过错,但却不在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之内。但是您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达到离职的目的)。结束语:很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自以为可以规避交社保的义务。其实,就目前来讲,没有劳动合同,也免不了你交社保的义务,因为你们之间已经是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有没有劳动合同和交不交社保没啥必然关系,劳动合同并不是交社保的必备前提。所以单位要清楚的认识到——没有签合同对单位来讲是没有一点好处的,只有坏处,最起码你可能得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啊!还有可能被劳动部门进行罚款等处罚,这些后果不得不考虑啊,请做企业的朋友们慎思啊!特别声明:本文观点/建议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意见;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著作权归著作权人,如有侵权请联系程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修正或删除。另,使用本文请全文使用。特此声明!

没签合同辞工要几天

没有签合同要走也很快,但是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祥的,你想拿到工资还是要遵守公司的规定,不要让自己白干活,该拿的钱必须拿到。一般3天或者一个星期都可以走。正常签订合同的要一个月才能正式离职。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

一、关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关于双倍工资

本问题还存在一个“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如果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存在不予受理的风险。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社保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公司如果没有给你交社保,也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还可以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关于公司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员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及第46条经济补偿规定:

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的情况就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第3款规定,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所以说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只是口头表达,必须要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且这个辞职申请必须自己保存申请记录哦,最好的方式就是用邮件、微信、EMS快递寄给公司。然后自己保留申请过的记录。例如保存邮件截图和已发邮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EMS快递寄送的底单等。辞职信内容,大致就是自己什么时候入职的,工作了多久,工作岗位是什么,因为公司不给本人缴纳社保,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所以申请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本人保留追究公司违法责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关于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你不仅可以随时辞职,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公司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如果不给,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这类案件胜诉可能性很高很高。哪怕公司在你申请仲裁后去补交保险,也不行的,因为补交的日期是在你申请辞职之后。

关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及员工申请双倍工资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现行有效》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明确规定了企业企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员工入职超过12个月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6条法条解读:

该法条解释更为明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类情况:公司不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12个月二倍工资,同时公司还需要与劳动者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类情况:如果这个时候劳动者不想再与公司补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不想在公司工作了,那么公司就需要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并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专门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此处不再赘述。

第7条法条解读:

如果公司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超过一年(12个月及以上)未与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自用工之起日也就是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至满一周年,也就是11个月,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

同时公司还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特别提醒:这里的二倍工资指的是员工工资单上面的基本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费、法定补贴(例如高温费)等。如果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一般以最低工资计算。

结语

所以说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同时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离职,并且还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那么你就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朋友新入职一公司,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已经半个月过去了,怎么办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哥们不要着急,这个你可是对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签订劳动合同着急的是企业而不是员工,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30天)的任意一天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假如超过一个月,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着急不是员工,而是企业。因为超过一个月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员工。超过一年没有签的,变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166a4b4d826debfe.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