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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紧箍咒犯法吗(观音菩萨为什么不给猪八戒和沙僧戴上箍)

admin2个月前422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不戴紧箍咒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西游记》原著中,观音菩萨为什么不给猪八戒和沙僧戴上箍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西游记》原著中,观音菩萨为什么不给猪八戒和沙僧戴上箍

原因有三,如下所示。

首先,金箍珍贵。金箍是如来佛祖赐予观音菩萨的法宝之一,与“免堕轮回”的锦澜袈裟和“不遭毒害”的九环锡杖属于同一层次的高级法器。虽然作用是限制人,但是只要戴上了,那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不是一般的妖怪有资格被戴上的。白龙马作为西海龙王的三太子都没有资格,猪八戒和沙僧也就更没有资格了。

其次,个数不够。如来佛祖给观音菩萨的箍儿属于珍藏限量版,同款只有“金、紧、禁”的三个箍儿。观音菩萨将紧箍儿给了唐僧,用来降服了孙悟空;禁箍儿假公济私的用来圈了黑熊精。再遇上猪八戒和沙僧的时候,观音菩萨手中只有一个箍儿,索性就都不给了。

第三,观音菩萨还是有自己的小九九。观音菩萨谋划组建取经团队的时候,就提前进行了市场调查。猪八戒、沙和尚、小白龙都是戴罪之身,对于辅佐唐僧取经后能够抵消自己的罪孽十分满足,陪着唐僧取经可谓是甘之如饴。因此观音菩萨也就没有将珍贵的箍儿浪费在他们两个人身上。最后那个金箍儿被观音菩萨用来收服了红孩儿,使其成为了座下的散财童子,就是观音菩萨打的如意算盘。关于这点勿喷,《西游记》中的仙佛都被拟人化,和宗教中的形象要区别开来。

我是阿云,善于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欢迎留言,分享你不一样的视角。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交通运输部明确“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嘀嗒的合法性还有吗

顺风车唯一的盈利方是平台,它作为居间服务商只是提供供求关系的发布并不需要实质性投入就可以赚到钱、路途越远赚的越多。

做为车主根本不可能赚到钱、我之前也回答过很多这样的问题,为啥赚不到钱各位车主自己算吧,我就不再重复解释了。

交通部规定是给顺风车的定义解释、简单说就是如何认定你是不是网约车,跟平台赚不赚钱没任何关系。

新执法理念

笔者从事公安工作26年,其中在一线执法办案16年,对于公安民警办理好刑事、行政案件产生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着深深的体会和感悟。结合自身办过的案件,汇报个人的一些思想,力求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要有工匠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执法理念。

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理念。“工匠”在于“攻”坚克难的勇气。一勤天下无难事,一切成事者,只要肯学肯干肯钻研,练就一身真本领,掌握一手好技术,才能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在和平年代里,人民警察队伍打造的是一种特殊的高难度“产品”,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如果把公安执法全过程比作企业的一条生产流水线,那么执法民警就是“生产者”,生产者提供的公安执法“产品”是否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关键就看“产品”质量。尤其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工匠精神”推动公安建设,确保每一件执法产品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华裔“神探”李昌钰堪称刑侦界的工匠楷模,他能从扑朔迷离的案发现场,剥离出“黄金”价值线索。在敬慕李昌钰前辈的同时,我也在回顾自己的一些破案经历。在笔者办公室的文件柜中,保存着一本专案侦查的牛皮纸会议记录本。每当看到它,我的记忆就回到2007年,想起了这一起案件侦破的艰辛历程。技校学生小天(化名)在回租住房的途中被不明身份多人殴打致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情、仇、财等多种矛盾因果关系均被排除,侦查民警一度陷入困顿,案件难以侦破。案发3个月后,笔者被委以负责案件侦查工作,为了找到突破口,我细致翻阅了所有材料,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综合大胆判断系无因果关系的误伤所致。随后梳理了案发前一周的打架斗殴案件,剥离出其中一起寻仇报复的团伙,最终将案件攻破。不久,小天哥哥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小天之案如不能迅速侦破,不仅会产生不稳定的因素,还会导致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下降。案件侦破后,被害人家属虽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但对公安机关的快速破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凡是从事过刑侦工作的民警都会遇到破案难、难破案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就需要心怀匠心,以人民为中心,广辟思路,要有愚公移山的克难攻坚决心,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2009年,临渭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公安机关未能查明案发第一现场,未能查明涉案人员具体行为,导致相关嫌疑人未批准逮捕后仓皇外逃。笔者受命复查侦办该案,开展了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从源头查起,分段剥离,细化措施,同时肩负维稳任务。最终发现作案第一现场,利用强有力的证据戳破嫌疑人前期供述的谎言,从甘肃省敦煌市、内蒙古包头市,将外逃“避风”的嫌疑人抓获,异地关押审讯,一举将案件攻破,依法追究了相关嫌疑人刑事责任。不仅查明了全案,而且及时化解了信访。该案在后期侦查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社会效果却不是很明显。死者家属将破案归功于信访产生的效果,如果我们能以人民为中心,将工作开展到极致,就不会有这样的矛盾产生。

高悬法律利剑,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律尊严的化身。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重要任务、极端目标。维护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这个“生命线”,既是“紧箍咒”,又是“高压线”。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双重职责,高悬法律利剑,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公安民警只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系列重要讲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办理每一起刑事行政案件中,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有机统一,才能更好地履职,工作做到极致,让人民群众满意。

记得在刑侦部门工作期间,一位拄双拐的群众前来咨询我,他的儿子因涉嫌盗窃,有人告诉他必须判刑,会不会真的判刑?笔者了解了案发时间在新刑法实施之前,且案值仅有300元。结合新旧刑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从旧兼从轻原则,答复他必须主动投案,先执行逮捕,然后转治安处罚。他半信半疑,我建议他咨询有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再决定找我。3天后,这位拄拐的农村人带着外逃多年的儿子来主动投案,我依法执行了逮捕,在作出治安处罚前告知检察机关,得到同意。这件事在我的执法工作中虽是一个缩影,但依法办理的理念却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存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我受命指挥侦办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为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带着责任,心怀压力,请教了身边的律师朋友,与法院的法官进行了探讨,翻阅了法律规定,进一步明晰追诉时效的深刻内涵,也坚定了移送起诉的信心。经报告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召开公、检、法三家会议,最终依法论理,说服了检察机关,进而顺利将涉案28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起诉并审判,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公平正义。

坚守执法廉洁,用党纪法规丈量侦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

记得刚从警时,检察机关一位领导老兄给我讲,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犹如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就会被扎伤。我的理解是,他在告诫我要心怀公心,秉公用权。也深知,离开农村,进入人民警察队伍来之不易,应倍加珍惜这份事业。从警多年来,在一线执法办案中,经常有各种干扰和诱惑在执法中发生。我常告诫自己,不但用好法律武器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检验自己的廉洁定力。

明星代言的广告如果是假的,违法吗

15年9月起施行的新《广告法》,为明星代言戴上“紧箍咒”,提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能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和证明;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一旦被罚,3年内不得进行广告代言;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对保健品广告、未成年人广告、互联网广告、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新法也作了进一步规范。

戴手铐是什么感受

在看守所里面给很多人都戴过手铐,戴手铐的感觉其实非常难受!但是,在看守所里面戴手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给别人带来痛苦或者限制别人自由,恰恰相反,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对他们进行保护,防上在押人员闹监、逃跑、自杀或者行凶。

也问过一些在押人员,戴上手铐是什么感觉,很多人的回答出奇的相似。

首先,就是情绪上会感觉到一定的痛苦,沮丧,自卑,无奈甚至挫败,手铐就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是个犯错误的人员,会意识到自己失去了自由,因此,心里面那种滋味是相当不好受的。

其次,就会感觉到身体上面的受限,戴上手铐以后,各种行动都会感觉非常不方便,平时吃个饭穿个衣服写个东西,那都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现在却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当然,冰凉的手铐,毕竟是金属做的,如果比较紧,和手腕产生摩擦,也会造成皮肤磨破,而且,手铐戴上久了会让你感觉,血液循环也受阻,手上还会出现深深的痕迹,手会开始发肿,似乎手腕的骨头都在痛,当然如果缠个东西,会好上一些。

所以,最后也提醒大家,做人呀,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挑战法律的尊严和底线!失去自由的滋味,是非常难受的!

关于本次不戴紧箍咒犯法吗和《西游记》原著中,观音菩萨为什么不给猪八戒和沙僧戴上箍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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