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常能够听到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也涉及很多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不服的处理。那么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不予案件复议时效是多久呢
刑事诉讼法不予案件复议时效是七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古代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构的裁定下,解决各种纠纷的途径。古代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复仇也是要符合孝,义的。古代的法律所采取的是诸法合体,或者刑民不分,通常是以刑法为主线,将实体法与程序法混在一起,直到清朝末年,才制定了刑事,民事诉讼律。
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活动,俗称“打官事”。所谓“诉讼法”,就是调整诉讼法律关系和规范诉讼行为的法律。
按照现代法学理论对于法律的分类,诉讼法属于规范办案程序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则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辉煌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法系,作为人类法制文明中的一支独秀,也曾有过它的鼎盛时期。
有趣的是:尽管人类社会在出现了国家之后就有了诉讼活动,但在相当长的时问内,却并没有专门的诉讼法。
中国古代的法律,采取“诸法合体,刑民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的立法形式,通常都是以刑法为主线,将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实体法与程序法混杂在一起。直到2O世纪以前,历朝历代从来没有制定过专门的诉讼法,更没有颁布过一部单独的刑事诉讼法典。直到清朝末年,任命沈家本为“修订法律大臣”,才开始学习和引进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定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但尚未来得及颁行,就被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所推翻。因此,在几千年的奴隶制时期和封建时期,都不曾有过刑事诉讼法典。中华法系虽然曾经有过它的辉煌时期,但不可避免地会有许多的糟粕。如今,我们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不仅要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制文明,还应当吸收和借鉴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些好的东西。
三、刑事诉讼法的各种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综上诉述,刑事诉讼法不予案件复议时效是七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期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