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医疗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将车主列为被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错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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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的医疗费,是事故责任方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你可以选择先由单位或者事故方的任何一方承担,没有报完的再找另一方承担。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伤者可以同时要求单位及交通事故的相对方承担责任。
第二、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相同的,伤者只能获得一方的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医疗费、误工费等是属于补偿性质的赔偿,伤者不能因为一次事故获得两次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
第三、因为根据生命无价的法学原理,对于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性质的款项,伤者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将车主列为被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错吗
法海一粟认为,车主只在“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情形下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车主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按份赔偿责任,但是,车主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包括:
(1)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即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即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何谓“机动车一方”。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所谓“机动车一方”包括:
(1)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在车主及所雇佣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2)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在车主将车辆出借、租赁给第三人,而车主对此存在过错时,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住:这里的“相应的责任”是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的责任”。
(3)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车主以买卖的方式转让拼装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情形。即在这种情形下,车主与受让人须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题主请求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车主“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形。除此之外,车主均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五保户因车祸死亡,获得的赔偿金归谁
赔偿金应归其供养管理机构或者法定义务人
农村五保户,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也就是无妻或无夫,无儿无女的单身,或者有夫或有妻,有儿有女,但呆傻残病无劳动能力的人,在吃,穿,住,葬5个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也就是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以下供养内容:1,供给米面油,蔬菜和水,烧柴,煤,电,天然气。2,供给被褥,衣鞋帽,零花钱。3,供给住房,符合正常使用。夏不漏雨,冬不漏雪,防湿防寒。4,有病给予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的,派人看护。5,死亡办理丧葬。做到孤寡残的人有人管。
五保户因车祸死亡,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机动车主负全责,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赔偿金包括丧葬费以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五保户有被扶养人的,以所在地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三)死亡赔偿金,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实际赔偿金额计算,假设50万。
五保户因车祸死亡,赔偿金归谁?
根据供养形式和有无法定义务人有所不同。对无儿无女单身老人,由乡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死亡赔偿金归乡政府。在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死亡赔偿金归村委会。对无夫或妻,或无儿女,无劳动能力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死亡赔偿金由村委会和五保戸的家人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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