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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怎么诉讼离婚(哺乳期妇女起诉离婚程序)

admin1周前747

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的走法:首先,女方携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来开庭。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和一般的起诉离婚程序是一样的。

一、哺乳期诉讼离婚的程序

若是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是女方起诉的离婚,则不在此限。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和一般的起诉离婚程序是一样的。

(一)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二)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三)开庭。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首先先调解,调节无效的判决离婚。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程序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上文就是对于哺乳期诉讼离婚的程序的相关解答,为了保护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一般男方在哺乳期内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或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项限制。所以,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不会必然会导致离婚,而是要视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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