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有什的联系)

admin4个月前338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有什的联系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有什的联系
  2. 民事诉讼中只有律师和近亲属才能全权代理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吗?

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有什的联系

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各阶段的称谓有所不同:(1)在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2)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如果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等情形的,则双方都是“上诉人”,就没有“被上诉人”。(3)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诺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称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诺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称为“原审上诉人”和“原审被上诉人”。(4)在特别程序中,称为“起诉人”或“申请人”。(5)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包括代为诉讼行为和代受诉讼行为。“代为诉讼行为”如代为起诉,代为提供证据、陈述事实,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等;“代受诉讼行为”如代为应诉,代为答辩,代为接受对方当事人的给付等。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由被代理人的地位决定的。原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与原告相同的诉讼权利义务,被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与被告相同的诉讼权利义务,均处于当事人的地位,只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这是因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对于没有被授予的诉讼权利,其无权行使。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民事诉讼中只有律师和近亲属才能全权代理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吗?

谢谢邀请!

首先,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有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上述三种人员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注意的是,每一当事人只可以委托一到二名代理人,多了不准许。

其次,普及一下代理权的问题。民事诉讼中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两种:一是一般代理,二是特别授权。一般代理权限限于一般的应诉答辩质证,但没有权限代当事人调解和解及提起上诉的权利。特别授权即当事人所说的全权代理,我们民事诉讼中不认可全权代理的叫法,因为该叫法很糊模,权限不具体明确,法律上专门有规定,指明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特别授权。

第三,明确题主所提问题,并不是律师或近亲属有特别授权(全权代理),只要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给予授权,均可有特别授权(全权代理)的权利。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和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有什的联系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0a002989931b8a2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