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进行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四大步骤,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需要清算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种类包括普通清算、特别清算和任意清算三种。
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的种类
公司清算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普通清算
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
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任意清算
所谓任意清算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进行的清算。提醒您,任意清算只适合于无限公司等人合公司,因为人合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着某种相互信赖的关系,股东对债权人员负无限责任。
三、清算义务人是什么意思
清算义务人是指基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特定法律关系,而在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负有依法组织清算义务,并在公司未及时清算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害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民事主体,其在清算程序中负有全面配合和协助清算组清算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