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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业务员是从犯吗(电信团伙诈骗销售业务员会怎么判刑)

admin3个月前678

很多朋友对于网络诈骗业务员是从犯吗和电信团伙诈骗销售业务员会怎么判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涉嫌诈骗,有业绩拿提成的业务员,会被判刑吗
  2. 电信团伙诈骗销售业务员会怎么判刑
  3.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涉嫌诈骗,有业绩拿提成的业务员,会被判刑吗

一般来说,会。

判实体刑还是缓刑、判多少年跟证据显示的诈骗具体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即能否认定为从犯)、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有否进行退赃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

以我自己亲办的案例来说,当事人在17年的时候经朋友介绍加入了一家以炒原油期货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实际上进行的不是真实交易,而只是在公司搭建的虚拟盘内部交易,涉嫌诈骗。我的当事人也是一名业务员,在侦查阶段,公安认定其涉嫌诈骗2人,涉案数额是51万,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团队介入之后到检察院阅卷,通过审查银行流水和相关出入金记录得知证据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涉嫌诈骗1人,涉案金额是9.6万,另外一人不是由他跟进,被骗数额不应该由他负责。在这个案件中,虽然我的当事人除了工资之外,也领取提成,但前后总收入加起来不到5万块,在打掉40来万的诈骗数额后,我们注重论证其属于从犯的事实,再与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后,协助家属将9万多的款项退还给被害人,最后,法院判了11个月的刑期,虽然没有争取到缓刑的结果,但好在实报实销,前面羁押的期限一抵消,马上就出来了。

电信团伙诈骗销售业务员会怎么判刑

同样按照诈骗罪论处。根据本人的犯罪情节、实际联系的业务量多少等因素决定判刑标准。其中,由于团伙犯罪属于共同犯罪,这当中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积极参与、在本案中占据重要位置的,即使不是主犯,判刑也会相对重一些(比主犯轻)。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定义及处罚原则: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业务员无责或轻责,若有责任也是从犯,具体分析:

1、业务员知道还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作为主犯,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3、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4、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从犯责任。扩展资料:公司诈骗,以共犯论处,以公司犯罪为主要考虑,或者主从分离: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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