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要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写明受诉法院,原告签订盖章写明日期。
一、
怎样去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3.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条为证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4.尾部应写明起诉至某法院,最后原告签字捺印或盖章,写明日期。
二、
起诉欠款需要多久才能强制执行
起诉欠款,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时,才能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在二年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
欠钱不还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欠钱不还的诉讼费由败诉者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