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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表述错误的是)

admin3个月前745

其实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表述错误的是,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表述错误的是
  2. 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具有对价关系,也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3. 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表述错误的是

履行合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求同时履行。

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具有对价关系,也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举例说明: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的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出卖人负有交货义务,买受人负有付款义务,在合同中双方未约定是先交货还是先付款,这样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之前均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出卖人在对方未付款之前,可以拒绝交货,买受人在对方未交货之前可以拒绝付款。

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所谓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现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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