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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需要包含加班费吗?)

admin1周前76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企业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是的一些知识点,和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需要包含加班费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需要包含加班费吗?
  2. 公司开除的员工怎么才能拿到赔偿金?
  3. 员工离职应该怎么要求经济补偿?
  4. 强制调岗,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金,不上班可以吗?
  5. 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6. 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7. 劳动仲裁时只提经济补偿金,去法院起诉能改为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计算时需要包含加班费吗?

一般来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不包括加班费。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没有明确说加班费是否应该纳入经济补偿金,但从各地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都会剔除加班费。

原因很简单,法律制定者认为经济补偿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费用,它应当以员工正常劳动时间为准进行补偿,也就是按照5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加班费是员工额外提供劳动所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它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常劳动时间内的劳动报酬。所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要剔除加班费。

以上海为例,上海就明确规定加班费不计入经济补偿金当中。当年就有员工因为经济补偿金没有计算加班费投诉公司,最后被法院驳回的例子。

至于具体怎么算经济补偿金,我举一个例子,这样方便你理解。

假设老王月薪7000元,其中固定部分的工资为5000元,2000元为每个月的固定加班工资。老王在公司干了一年零三个月,由于老王做事效率低、问题比较多,最后公司跟老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老王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结束合约。

那么,老王的经济补偿金基数怎么算了,就是剔除加班工资2000元,只取剩下的固定5000元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用1.5×5000就得到了经济补偿金,就是这么计算的。

好了,现在我基本上解释完了,你可以按照你们公司实际的情况对照进行测算了。希望能够对你解惑。

公司开除的员工怎么才能拿到赔偿金?

【每日讲法观点】并非所有被公司开除的员工都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如果本身存在过错,比如有严重失职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一致解除,意味着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明确终止,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变更的协议;用人单位因破产、经营困难、重大技术革新、调整经营方案等原因,导致原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按照规定裁员的。

(三)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法情形,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提供劳动保护以及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四)劳动合同到期,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要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员工离职应该怎么要求经济补偿?

不是所有的员工离职都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离职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和被迫离职两种,前者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和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或变更及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及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操作呢?

劳动者被迫离职想要得到经济补偿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证据,然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法情况作为理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通知,为了固定证据,实践中都是通过EMS快递解除通知到用人单位处,只要快递显示到达单位,劳动者就可以离开单位,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切记,解除通知一到单位就要离开,否则会被认为是虽邮寄了解除通知但实际上诉仍在单位工作,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撤销了解除通知,从而没有达到邮寄的目的。

邮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动权,这个时候有的单位会直接和你协商解决,金额差不多的话基本上都已经协商了。实践中也有单位不见棺材不落泪,死活不协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前期搜集了单位违法证据并邮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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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调岗,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金,不上班可以吗?

你提的问题包含了有三个不同场景:一是公司口头告知你不得在原岗位上班,并强行将你调整至其他岗位;二是因被调岗,你已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请求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三是因存在前两种情形,你不上班是否可行?现就上述场景逐一分析,最后给出建议:

一、工作岗位的调整,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应协商变解决

我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的规定中,并没有包含有工作岗位条款;该法还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给劳动者一份。

基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协商约定的条款;工作岗位是可以调整,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书面告知的原则;劳动法律对工作岗位的调整不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因此,公司以口头告知你调整工作岗位的方式、以及强制将你调整你岗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劳动仲裁是依法居中处理劳动争议,申请人的请求并不一定就能得到支持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结合你的问题,依据上述规定,有以下五点事实对你是不利的:首先,公司是口头通知你“强制调岗”,而你并没有调岗的书面证据,除非公司方主动承认;其次,你被“强制调岗”,应理解为公司是和你变更劳动合同履行的内容,而不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其次,你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去申请解除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解除事由是因被“强制调岗”的话,存在逻辑上的缺陷,有可能得不到仲裁委的支持,除非公司也同意解除;第四,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给你“强制调岗”已达到违法的程度;第五,你不要求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履行已不可能,只是支付赔偿金的必要条件。

因此,你申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有可能得到支持,但你申请公司支付给你赔偿金的诉求,赢的可能性较小。

三、在被调岗、仲裁程序中,不去上班的做法不可取

我国《劳动法》中的工时制度,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因此,在没有依法、依程序行使休息、休假劳动权利的前提下,你不去上班的实质就是旷工。被调岗、或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不能成为你可以旷工的合法、合理的理由。当然,你该去上班,并不是要求你去被强制调整的新岗位去报道,而是要你履行劳动者遵守工时的法定义务。如果你坚持不去上班,公司有可能以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而且,当你不去上班的天数、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矿工标准的时候,公司对有可能依法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不会再承担责任。

综上,你这个问题的结论如下:调整工作岗位,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认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处理劳动纠纷,申请人的诉求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不应将调岗或申请劳动仲裁,作为不上班的理由;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去上班的做法不可取。

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是要分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以下情形的,那么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出现了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不像员工支付赔偿金的,除此之外,基本都是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的。一旦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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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是的,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已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两清了。

除非用人单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时只提经济补偿金,去法院起诉能改为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谢邀!

不能这样改。

因为,将经济补偿金改为经济赔偿金,属于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而变更后的经济赔偿金未经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不符合法定程序。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这两个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的,法院不会受理。

仲裁时只申请了经济补偿金,没有申请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就是未经仲裁,到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如果依法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建议重新提出仲裁申请。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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