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买拆迁房能公证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我现在购置了一套坼迁安置房、在签订合同时中介说去见证、签订合同不应该是公证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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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购置了一套坼迁安置房、在签订合同时中介说去见证、签订合同不应该是公证吗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公证处通常拒绝办理公证。
通常人们说的见证,是指以在场人的身份证明。你这里说的见证,可能是律师见证。律师见证是律师业务的一种,是以律师的身份证明。他与普通人的见证区别在于,律师见证在法律方面更专业。公证是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还有见证的重点体现在“见”上,就是说看见你们签字了,证明是你们本人签字的,但对所签字文件的内容不负责。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出售房产需具备房产证,拆迁房显然还未办理房产证,所以公证处拒绝办理公证。但此时签订的合同也不能说无效,法院通常承认其效力,所以律师可以办理见证。想把房子给孙子现去公证,但现在房子要拆迁,那公证还有用吗用?
您好!
有用。
您提到“房子给孙子现去公证”,如果是现在过户给孙子,是不需要公证的,直接走买卖过户就可以。如果是打算今后百年之后由孙子继承,那么公证是有用的。
房子面临拆迁了,公证还有用么?这里分两部分说明一下。以下说明,均是指将财产“留”给孙子为假设。
公证的作用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公证是非常好的一个证明手段。
如果老人打算把房子留给孙子,可以自己写份遗嘱。但是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而且有效性的保障性更强。
这里需要提示的是,留给孙子,叫做“遗赠”,有个硬性条件要求:孙子在得知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必须要做出接受的表示,否则视同放弃。
一般公证处会做出提醒。所以,办理公证的同时,建议做一个接受遗赠的声明,也公证了。这样基本能够确保未来孙子具有合法继承权。否则,遗赠无效。
房子拆了,之前做的公证还有用么?在公证的时候,建议题主加上这么一句:
如果未来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后所得,仍按照上述继承方式。意思是说:房子即便拆除了,那么拆除之后的所得,在老人去世之后,依然归属于孙子。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拆迁之后所得(不管是得到安置房、还是获得现金补偿,产权人仍然必须是老人。
举个例子:如果老人的房子拆了,拆迁之后得到的房子挂到儿子名下了,这种情况,就意味着老人的财产“没了”,那么遗嘱就无法生效,最终给不到孙子。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