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保护女性言论犯法吗和女人不论她是不是结婚了,为男人生孩子都不违法,还结婚干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劝女子从良的短信
不可以。因为劝说女子从良是一种不尊重女性的言论,女性应该有自主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发展。如果女性面临家庭和婚姻问题需要帮助,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但不应该强制或劝说女性放弃自己的选择和权利。女权主义强调女性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女性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而不是被他人指手画脚或劝说控制。建设平等、尊重的社会,需要摒弃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和偏见,为每一个人的平等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fh言论是什么的意思
意思就废除骇人听闻的流言废语,社会常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散布一些扰乱治安的谣言,这就要大家行动起来,不听不信并加以抵制。
会追究许可馨的法律责任吗
许某馨在微博上大放厥词,说什么:“中国人就是喜欢把苦日子当美德”、“怎么那么贱骨头”等言论,明显超出了大家的底线,那么,她说这些话,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们知道: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规定,在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侮辱内容的,最高可处15日行政拘留。
《刑法》第249条规定,煽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需要处以刑罚。
不过,由于许女发表的上述言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并不能直接认定为侮辱民族,特别是她发表上述言论的时候,人在国外,也就是说,她的违法所在地不在国内,因此她的大部分言论,只能被认定为不当言论,很难被认定为违法犯罪。
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对她就只能听之任之呢?其实不然:
不过,许女至少有一句言行,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即侮辱李文亮医生的言词,在2月7日,“李文亮仍在抢救”上了热搜第一名,该女居然在转发时发了一句“抢救你**”的评论,直接针对李文亮及组织抢救他的医生。这句话用词下流肮脏已经不是素质的问题,而且在互联网这样一个公开平台上公然辱骂知名人物,似乎已经构成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除了涉嫌刑事责任之外,李文亮医生的家人还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向许某馨提起民事索赔。
最近俞敏洪的女性言论,平心而论,大家觉得到底有没有道理
不用说,肯定有道理的,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他的话也被媒体断章取义了!但是没想到的事居然官方媒体也出来说事了,难道他们不了解当今社会的风气吗?为何还要批判说实话的人呢?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真的好吗?要是俞洪敏的话在若干年后真的应验了呢?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国家也要考虑的!
你真的认为现在这么多的“娘炮”谁是主要责任?就没有一些家庭因素影响吗?调查机构可以调查看看,是谁在追“肥皂剧”,那些肥皂剧哪个不是文化侵袭?男人管得了她们吗?看人家头型好看,立马给自己孩子剪个那样的头型,看人家别的地方又好看,立马又去装扮自己的孩子,慢慢孩子审美就会改变,愿得了别人吗?
总之一句话“我认为俞洪敏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关键媒体断章取义俞洪敏的话了)”!
重庆女人恶毒造谣疫情,能抓吗
重庆的女人多达一千五六百万,你抓得完吗?
谁谁造谣了疫情还恶毒?你娃拿出证据来呀,否则告你个恶意诽谤、恶毒诬陷罪!
挑起性别对立算犯罪吗
是犯罪的,对性别歧视是基于对性别不公正的待遇,性别歧视,是以性别作为决策的唯一标准,而对个人的意志与奋斗不予考虑,由于生理性别与生俱来难以改变。
而且与个人的努力无关,性别歧视,可粗略的视为本质主义产物,而且挑起性别对立影响很大
女人不论她是不是结婚了,为男人生孩子都不违法,还结婚干嘛
家庭是国家的组成细胞,没有无数个稳定的小家庭,哪有一个稳定的国。组成稳定的小家庭和避免出现乱伦、争斗、强奸、以及弃婴现象,靠的是法律和亲情来维系和约束。否则,国不将国,家不将家,又回到了原始社会或母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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