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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为什么有残疾证不能办理公证遗嘱)

admin1周前794

其实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为什么有残疾证不能办理公证遗嘱,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公证房产遗嘱可以入学吗
  2. 立遗嘱时内容真实,但只有一个公证员签字,合法吗
  3. 为什么有残疾证不能办理公证遗嘱
  4. 遗嘱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证明?
  5. 不能去公证的情况下遗嘱如何立才有效?
  6. 2021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要不要公证
  7. 80岁以上遗嘱公证需要的精神鉴定

公证房产遗嘱可以入学吗

公证房产遗嘱是不能入学的。入学的条件必须房产证是父母的。公证房产遗嘱是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因为遗嘱虽然公证了,但随时可以变更遗嘱。而且谁也不知道房屋所有人什么时候去世,什么时候能做房产变更。孩子入学必须拿父母的房产证。

立遗嘱时内容真实,但只有一个公证员签字,合法吗

立遗嘱时内容真实,但只有一个公证员签字,这样是没有法律效益的。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为什么有残疾证不能办理公证遗嘱

有残疾证得看您是什么病?如果是精神病的残疾证,那么需要有监护人,所以您办理公证遗嘱是没有效力的

遗嘱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证明?

您好!

遗嘱继承,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需要区分几种情况,决定了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手续不同。

首先提示一点:目前情况是,即便遗嘱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单凭遗嘱也不能直接绕过其他继承人、直接办理遗产继承。遗嘱的作用,就是指定继承人,仅此而已。继承该怎么办还怎么办。

以下分三个方面说明一下:

情况一:如果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

这种情况下,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这时候,意味着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需要的证明包括:

财产证明。遗嘱中标明的财产,要有相关凭证,例如房产证、银行卡、存折等。身份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否则,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而不单纯是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同上)的亲属关系。可以在原单位、档案管理所在地开具。死亡证明。包括遗嘱订立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所有继承人中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拿着这些证明,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注意,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办理。拿到《继承权公证书》之后,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例如,如果涉及到房产,就要去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情况二:对遗嘱产生质疑。但是如果认定了遗嘱的真实、合法性,继承人之间就没有争议了。

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遗嘱合法、有效性的证据。

如何证明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简单说一下:

1.公证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一般来讲问题不大。有公证处的章是最重要的。

2.自书遗嘱。

订立人在订立时的精神状态证明。要证明订立人在当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出于自己意愿订立的遗嘱。笔迹。订立期间的笔迹,用以证明遗嘱确实是订立人自己书写。如果有见证人(不强制),要有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订立时工作做的比较到位的,最好有当时见证人的见证书。如果有订立过程的录音录像(不强制),要提供相应原件。其他认为有利于证明遗嘱的证据。例如,订立人在遗嘱中捺印了,最好就要有指纹证明;订立人写完遗嘱之后拍照了,就要有原始照片。等等。

当然,遗嘱内容的书写必须要合法、规范。这个靠遗嘱本身就可以做出证明。

3.代书遗嘱。

要求的证明材料与上面基本类似。但是,见证人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其他人见证。

4.录音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和音视频原件。

5.口头遗嘱。这种遗嘱形式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只能在危急(例如病危)时刻采用,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如果证明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不再有争议了,那么,就按照第一种情况的提示准备材料、办理手续。

情况三:质疑遗嘱,且都证明了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依然要求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了。

这时候,遗嘱就非常重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按照情况二,先要看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其次,在打官司过程中,根据法院提出的材料证明要求准备。

打完官司之后,法院会出具一个《法院判决书》。判定的继承人,凭着这个判决书,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不能去公证的情况下遗嘱如何立才有效?

您好!

人们为什么经常会把遗嘱与公证结合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人们对于遗嘱本身的认知和订立意识还是很肤浅、很淡薄的;二是人们还是比较相信“公信力”机构,认为只有经过公证处订立的遗嘱才会有效。

其实不是这样的。首先先要明确一点认知:遗嘱有没有效,与公证与否没有关系。

遗嘱能不能有效,关键看的是要满足以下几条:

遗嘱必须是订立人个人真实的意思。遗嘱形式必须合法,内容规范清晰。要有充分的订立遗嘱的过程证据。必须是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订立遗嘱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订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医学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的方式来完成,证明订立人在订立遗嘱期间意识清晰、思维正常(与肢体有无问题并无太大的关系)。

同时,订立遗嘱,不能受到胁迫或者诱导,完全出于个人意愿(这一点,在后面“证据”中再展开说)。

形式与内容

1.形式上

按照《民法典》,合法形式包括了自书、代书、打印、公证、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等六种形式。除了口头遗嘱有特定的适用条件(适用于危急时刻)之外,其他五种形式,都可以作为日常订立遗嘱的形式选择。

而且已经取消了关于《公证遗嘱》最高效力的规定,也就是说,上述不同遗嘱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2.内容上

先结合题主的情况,以“自书遗嘱”为例,做一个示例:

遗嘱

本人(姓名xx,身份证号xx),于xx年月日订立遗嘱,自愿在本人去世后,对个人合法财产做出如下分配:

将位于xx、本人名下的房产(房产证号xx)中属于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签名、日期(细化到年月日)

通过这个示例,是要提醒一下关于内容上的一些基本要求:

信息必须要准确、唯一。例如,人要用身份证作为唯一标识,房子要用房产证号唯一标识。分配份额、方式要写具体。例如,全部由x继承、由其个人继承。落款要签订本人姓名、签订日期。证据

先说说硬性证据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有一个硬性要求: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这个“见证人”,其实就是证据——人证。

在实际订立过程中,能够收集的证据,尽可能收集齐全,目的是:要证明遗嘱订立全过程的合法有效性,避免未来产生争议——很多情况下,争议并非仅仅针对遗嘱形式、内容本身,而是质疑订立过程(例如,不是订立人本人的意思、是别人模仿笔迹写的,等等)。

有几类证据,强烈建议纳入遗嘱订立过程,不区分遗嘱形式:

人证。即见证人,包括自书遗嘱,均建议纳入见证人。书证。包括订立完成的遗嘱、包括笔迹采集、见证人的见证书等。视听资料。包括全程录音录像(不仅仅局限于“录音录像遗嘱”)。电子证据。将遗嘱原件可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留存原始的电子档案。产生争议了,可以拿出来进行比对,说明遗嘱没有被修改过。

证据做足了,会给遗嘱有效性增加一半的分值,让遗嘱的有效性更为可靠。

2021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要不要公证

一定要公证,这是程序,因为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顺应继承,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指定人是否符合条件,子女多的是否有无意见,需要办理相关的亲属证明及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司法公正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公证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因些司法公证是必须的。

80岁以上遗嘱公证需要的精神鉴定

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较容易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形,导致在实务中,这些老年人所立遗嘱常常被其法定继承人质疑效力,公证处也不敢随意给此类遗嘱进行公证。

因此,老年人在立遗嘱或做遗嘱见证、公证之前,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证所立遗嘱的效力,降低法律风险。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和为什么有残疾证不能办理公证遗嘱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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