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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的债务谁承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

admin2个月前608

大家好,民办非企业的债务谁承担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办非企业的债务谁承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合伙民办非企业的章程怎么写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
  3. 被依法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注销的后果
  5.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民办非企业的章程怎么写

如存在对外债务,长期不注销可能会导致法人和股东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还可能存在罚款;公司处于未注销的状态可能会影响法定代表人日后投资于其他公司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后,在相应时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注销以外的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事务执行

第七条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被依法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不可以。

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企业被撤销登记,便不再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不能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上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分为法人型、合伙型、个体型三类:

1、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完全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未被撤销时,可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撤销后,应由清算主体或第三人承诺企业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以其为诉讼主体;

2、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主体。

3、个体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开办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作为诉讼当事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注销的后果

如存在对外债务,长期不注销可能会导致法人和股东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还可能存在罚款;公司处于未注销的状态可能会影响法定代表人日后投资于其他公司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后,在相应时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注销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好了,关于民办非企业的债务谁承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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