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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准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诉讼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admin1周前860

诉讼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或者是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另外,如果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一、

诉讼准予离婚的条件

  诉讼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

一般诉讼离婚要多久?

  一般诉讼离婚要多久取决于适用的程序。诉讼离婚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要六个月的时间;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还需要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三、

诉讼离婚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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