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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纠纷是什么意思啊(人身损害纠纷是什么意思呀)

admin6天前706

人身损害纠纷意思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从而产生赔偿的民事纠纷。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若为刑事案件的则应当作为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出。

一、

人身损害纠纷是什么意思

  人身损害纠纷意思是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常会因为经意和不经意的行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发生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从而影响或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恰当运用多种方法,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对于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安定、有序运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多种纠纷解决方法中,调解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等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二、

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

  找法网提醒,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结后,受害的以其伤势加重或者引起其他病变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新案受理。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三、

人身损害赔偿能否风险代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人身权益,不适用风险代理。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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