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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原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

admin2小时前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原则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原则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拆房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1、(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太和1903安置方案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一)货币补偿标准被2022年11月9日,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永盛路社区,对太和1903项目涉及到的“永盛路社区”地块,开展拆迁民意征询调查活动。

三、山东省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

1、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4、第四条,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5、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7、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8、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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